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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信息督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8-23 14:43 来源:煤矿安全网 办公室 信息 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

  一、责任范围

  1.认真完成安全会议督办信息采编、整理,不得延误时机,影响效率。

  2.加大督办力度,全面细致地做好领导安排的各项安全工作督查落实,并将督查结果及时反馈领导。

  3.对于未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的督办事项,在相关会议上进行通报。

  4.对于迟、漏、虚报安全办公会等会议等督办信息落实情况的单位,立即上报相关领导审查处理。

  5.不断提高洞察力、判断力和分析能力,一丝不苟,严谨行事,严格审查核实信息和督办事项内容,切忌粗心大意,敷衍了事。

  6.加强自身学习,纪律严明,不讲违反政策之话,不做影响工作之事。

  二、考核标准

  1.未及时完成责任范围内工作任务的罚款100元。

  2.未按领导交代完成相关工作的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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