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在部长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认真学法,做到懂法、守法,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2.根据上级公司内部市场化管理相关制度,起草、编制公司内部市场化相关制度。
3.结合全面预算,负责对二级市场的定额、价格、计量、结算流程的编制和实施。
4.负责修旧利废市场、设备维修市场、工程施工市场等要素市场结算工作。
5.负责办理设备维修、租赁等外委单位结算工作。
6.负责内部市场化建设工作,定期对全矿内部市场化建设进行检查通报。
7.负责审核各部门(区队)上报各类数据,为内部市场化建设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8.协助解决各部门(区队)内部市场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9.负责各部门(区队)内部市场化定额、价格、计量、结算等运行流程的指导和检查工作。
10.负责内部市场化管理系统的维护和运营,对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考核标准
2.内部市场化考核,工资结算不及时,不准确,罚款200元。
3.未对各部门,区队内部市场化做出指导和检查工作的,罚款100元。
4.未遵守劳动纪律的,罚款50元。
5.内部市场化系统运营出现问题未及时解决,耽误工资结算,罚款100元。
6.未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