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在队长带领下,全面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工作。
2.严格按照矿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合理组织生产,完成各项安全、生产、经营指标。
3.认真学习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熟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章操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4.严格执行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查找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真正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5.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当班留有的安全隐患,当班跟班人员必须与下一班跟班人员在现场交待清楚,如未交接清楚,当班人员不得离岗。
6.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施工,确保掘进工作面顶帮支护质量符合要求;严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整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求,保持动态达标;对队安排的、上级部门或安监员检查出的问题或隐患严格按照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7.认真召开班前会,班前分配工作时,必须讲清安全;班中检查时,要积极处理隐患;班末验收时,要不留隐患。
8.严格按照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9.作业期间严格执行岗位描述及“手指口述”等安全确认制度。
二、考核标准
1.未抓好工程质量,搞好文明生产,班与班之间交接出现安全隐患,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未向下班交代清楚生产、安全情况,罚款100元。
2.班前班后会,未对安全工作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检查,班后有总结,罚款100元。
3.经常巡回检查工作范围内安全情况,检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及时处理,带隐患作业,罚款200元。
4.工作面发生各类事故时,未及时组织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罚款200元。
5.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