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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杆(索)操作工安全责生产任制(煤矿)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8-23 15:27 来源:煤矿安全网 锚杆 操作工 责生产任制 煤矿

  一、责任范围

  1.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工作地点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依据巷道断面和锚杆、锚索布置图进行打眼作业。

  2.严格敲帮问顶制度,找净浮矸活石,严禁空顶作业,迎头机载超前临时支护装置不完好时不准进行打眼施工作业。

  3.坚持湿式打眼、凿岩,搞好防尘工作,严格按规定佩带防尘用具。

  4.注意机械设备、电缆、风管和打眼工具的保护。

  5.打眼深度、密度要符合规程规定要求。

  6.迎头多人作业时要相互关照,注意他人的安全

  7.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打眼、装药、搅拌、安装,锚固力和张拉符合设计要求。

  二、考核标准

  1.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对其罚款50元。

  2.未按照安全技术措施,依据巷道断面和锚杆、锚索布置图进行打眼作业,对其罚款100元。

  3.未按照要求保护各类设备及工器具,对其罚款50元。

  4.未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打眼、装药、搅拌、安装,锚固力和张拉不符合设计要求,对其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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