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技术责任,了解本矿水文、地质等情况,熟悉探放水等现状,协助队领导做好全队的安全技术工作。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钻探施工安全、技术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对于重大问题,积极妥善处理,并向队领导汇报。
5.负责队各工种的安全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6.负责各类报表、图牌板、图纸、资料收集整理、保管。
7.负责新技术推广,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要求,负责提出探放水作业方面的技术措施,并督促付诸实现。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未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未对“三违”人员严格制止并严肃处理的,罚款200元。
2.编制探放水钻孔施工与注浆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出现问题的,罚款200元。
3.未深入现场,检查钻探施工安全、技术工作以及图牌板,未及时上报各类报,整理图纸、收集资料,罚款200元。
4.未参加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设计的会审工作,培训工作出现问题的,罚款200元。
5.未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推广新技术、新设备不力的,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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