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副队长(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8-26 14:38 来源:煤矿安全网 副队长 机械 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

  一、责任范围

  1.在队长的领导下,协助队长搞好全队的安全工作。

  2.负责分管班组内的安全现场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分管班组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3.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以及各种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并严格执行。

  4.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安全工作会议,并把会议精神及时传达、落实。

  5.积极掌握分管班组职工的安全思想动态,帮助职工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实际困难。

  6.协助队长组织全队职工的安全学习和业务学习。

  7.深入生产一线,发现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及时组织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8.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即使落实处理。

  二、考核标准

  1.未带头执行各项制度安全管理松散的罚款200元。

  2.现场未严格按规程措施组织施工的的罚款200元。

  3.不听从领导安排及安全问题不整改的,罚款200元。

  4.对安全事故不追查、不总结经验教训的罚款200元。

  5.不按要求监督现场工程质量、维修质量而造成误产甚至事故的给予罚款200元。

  6.现场发生重大事故时,未及时赶到现场,查明原因,落实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和处理不利的罚款200元。

  7.不深入现场解决实际问题,违章指挥的罚款200元。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