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2.熟悉分管范围内各系统设备性能及原理,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3.负责配合技术主管编制分管范围内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协助贯彻实施。
4.深入机房等重要场所,检查分管范围内安全技术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解决。
5.负责收集整理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资料、图纸及记录,并归档。
6.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各系统设备、配件、材料计划的制定,保证分管范围内各系统设备完好,系统运行正常。
7.负责配合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未配合编制安全监控系统、自动化系统方案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罚款100元。
2.未对措施进行宣传学习,或者学习签字弄虚作假的,罚款200元。
3.未对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做相关的推广、安全注意事项宣传、资料整理归档的,罚款50元。
4.未完成领导交付工作任务的,罚款100元。
上一篇:信息技术岗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下一篇:自动化班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