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在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确保业务范围内各系统安全运转。
2.带领全班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各种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全面掌握矿井综合自动化系统相关设备的布局、性能、原理,负责安排测试.调整和维修工作,保证数据畅通无阻。
3.合理安排班组的安全工作,工作落实到人。
4.对全班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布置任务的同时,必须强调安全,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5.带领全班完成各项任务并检查完成情况、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杜绝系统设备带病运转。
6.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
7.抓好本班各项劳动纪律,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核标准
1.班组业务范围内的系统或设备、材料出现安全隐患的,罚款200元。
2.未深入现场排查或及时解决系统故障问题的,罚款200元。
3.班组内出现违章违纪的,罚款100元/人.次。
4.未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付工作任务的,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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