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负责传达、贯彻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检查、督促全组人员的工作,带头加强业务学习,充分调动全组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理》、《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3.认真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4.协助组长完成到货物资质量的验收工作,
6. 协助组长完成到货物资商检、资证收集、存档工作。
二、考核标准
1.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每次罚款200元。
2.分管范围内的人员或物资出现安全风险的,每次罚款200元。
3.验收把关不严,导致不合格物资入库的,每次罚款100元。
4.到货物资商检、资证收集、存档安排不不到位的,每次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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