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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副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8-27 11:40 来源:煤矿安全网 副组长 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

  一、责任范围

  1.负责传达、贯彻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检查、督促全组人员的工作,带头加强业务学习,充分调动全组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理》、《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3.认真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4.协助组长完成到货物资质量的验收工作,

  6. 协助组长完成到货物资商检、资证收集、存档工作。

  二、考核标准

  1.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每次罚款200元。

  2.分管范围内的人员或物资出现安全风险的,每次罚款200元。

  3.验收把关不严,导致不合格物资入库的,每次罚款100元。

  4.到货物资商检、资证收集、存档安排不不到位的,每次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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