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好预备党员的接收、培养、考察和转正工作。
2.抓好安全宣传教育以及形势任务教育工作,收集、整理先进事迹材料。
3.抓好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党规党纪、廉洁从业教育;认真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党总支(支部)汇报。
4.积极做好本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以及消防、交通安全教育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完成群团、安全“三基”等其他工作任务。
6.负责做好本部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统计工作。
7.按照资料的类别分类统计、保管。
二、考核标准
1.未按要求安全宣传教育以及形势任务教育工作,罚款200元。
2.未认真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没有及时向党总支(支部)汇报,罚款200元。
3.未及时整理部门资料,造成部门资料遗失,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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