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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助理(党建专职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8-27 11:53 来源:煤矿安全网 助理 组织 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

  一、责任范围

  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好预备党员的接收、培养、考察和转正工作。

  2.抓好安全宣传教育以及形势任务教育工作,收集、整理先进事迹材料。

  3.抓好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党规党纪、廉洁从业教育;认真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党总支(支部)汇报。

  4.积极做好本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以及消防、交通安全教育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完成群团、安全“三基”等其他工作任务。

  6.负责做好本部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统计工作。

  7.按照资料的类别分类统计、保管。

  二、考核标准

  1.未按要求安全宣传教育以及形势任务教育工作,罚款200元。

  2.未认真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没有及时向党总支(支部)汇报,罚款200元。

  3.未及时整理部门资料,造成部门资料遗失,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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