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不准穿易滑、硬底或带铁钉、铁掌的鞋。
2.作业用具必须坚固可靠,作业场所的构架,跳板和立柱,必须牢固稳定。
3.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禁止从事高处作业。学徒工必须有师傅带领。
4.风力六级以上或雷雨时,禁止在露天高处作业。遇冰雪时,硬有防滑措施。
5.无可靠防范措施,不准在同一空间的上下层同时作业。
6.采用梯子登高应放置稳妥,并设专人扶梯。梯身与地面夹角以60度为宜。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梯上有人时,不准移动梯子。
7.需使用起重工具时,应先检查手动葫芦、三角架、起重梁、卡子绳套等工具的强度是否合乎要求,起重工具应牢固可靠,三角架必须有防滑措施。
8.高处作业时,安全带的钩子必须挂在牢靠的物体上。
9.高处作业中,必须有工具袋或用与存放工具和小型的篮筐。传递物件必须用吊绳拴牢,禁止抛掷。
10.不得在支撑横杆以外的跳板端部上作业。
11.所有人员禁止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12.使用卡环应使用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13.起重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或专用起吊工具。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14.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应在60°以下,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15.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