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做到一工程一规程。
2、根据月度、年度计划,向各班组安排产量指标和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各项计划指标。有权制止违反规程、措施的违章操作行为。
3、严格按标准抓好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和设备完好率符合规定要求,杜绝失爆和重大机电事故。
4、当采煤工作面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处理并按照汇报程序进行汇报,协同有关部室做好事故的分析工作。
6、根据采煤工作面的环境的特点和灾害的性质,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并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提高自主保安意识和抗灾能力。
7、按规定落实本区人员必须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工具以及设备管理。
8、参与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采煤工作面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风险清单,并参与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9、采煤工作面的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变化时,参与分管矿领导组织的专项辨识,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11、落实工作面注水、采空区防灭火等方面的措施。
2.1 准备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做到一工程一规程。
2、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研究本区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制定措施,协助各职能部室做好安全大检查,并按照检查情况,积极整改落实。
3、开展安全教育,贯彻学习搬家倒面、安装等相关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4、科学组织、精心管理,圆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5、按规定落实本区人员必须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工具以及设备管理。
6、参与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作业区域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风险清单,并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并。
7、工作面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变化时,参与分管矿领导组织的专项辨识,提出建议。
3.1 综掘队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做到一工程一规程。
2、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研究掘进工作面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制定措施,协助各职能部室做好安全大检查,并按照检查情况,积极整改落实。
3、根据月度、年度计划,向各班组安排掘进任务,确保完成各项计划指标,有权制止违反规程、措施的违章操作行为。
4、严格按标准抓好掘进工程质量和设备完好率,杜绝失爆和重大机电事故。
5、当掘进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处理并按照汇报程序进行汇报,协同有关部室做好事故的分析工作。
6、贯彻掘进工作面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学习。
7、根据掘进工作面的环境的特点和灾害的性质,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并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提高自主保安意识和抗灾能力。
8、按规定落实本区人员必须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工具以及设备管理。
9、负责落实地测科针对掘进工作面制定的探放水措施,严格落实“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管理规定。
10、参与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掘进工作面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风险清单,并参与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11、掘进工作面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变化时,参与分管矿领导组织的专项辨识,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12、负责掘进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达标工作
13、负责落实掘进工作面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等综合防尘措施。
4.1 机电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指示、决定,负责全矿机电技术管理,保证在用设备完好,满足生产。
2、负责组织编制机电年度作业计划、设备购置计划和机电发展远景规划,负责设备的大修、中修、外修、监管及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维修质量。
3、编制全矿设备检修和修复计划,审批机电安全技术措施。
4、做好矿井提升、供电、排水、压风主要设备和采掘流动设备的管理,负责五小电器、电缆的验收、修理、发放、监管工作。。
5、组织分析机电事故,严格事故分析追究制度,做到三不放过,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全矿用电管理和考核工作及供电设计。
6、负责业务范围内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加强本单位职工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与技术业务水平。
7、参加制定机电设备安装方案、工程竣工验收。
8、组织机电安全检查和标准化检查,实现机电工作年度质量目标、奋斗目标。
9、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防爆检查工作。
10、负责本区队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管控具体工作。对作业区域内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负责落实,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11、参与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作业区域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12、负责落实分管范围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5.1 运输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技术规定。
2、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组织作业人员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各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准无证顶岗或缺岗。
3、定期召开班子会,研究本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并贯彻落实。
4、严格按照标准抓好工程质量和设备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优良品率和设备完好率符合规定要求,杜绝失爆和重大机电事故发生。
5、加强轨道、道岔及斜巷安全设施的管理,定期检查验收轨道、道岔合格率达到要求,安全设施灵敏可靠,坚持使用正常,保证安全运输。
6、加强矿车管理,加快矿车周转,确保一线需要。
7、组织对本区安全隐患的排查、上报,并落实整改,当发生事故时积极组织人员抢救,按时参加事故分析会。
8、按规定落实本区人员必须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工具。
9、对违反规定、安全指令的行为有监督、制止、举报的责任。
10、负责本区队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管控具体工作。对作业区域内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负责落实,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11、参与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作业区域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12、负责井上下皮带输送机的运转、维护、保养、检修等工作。
6.1 通风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政策、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通风科是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必须重点做好“一通三防”措施的编制、贯彻、实施,对矿井重大通防事故负直接责任。
3、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保证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各用风地点风量符合规程规定,严防通风系统紊乱、风量不足的现象发生。
4、负责矿井通风设施的施工、维护和管理,通风设施必须齐全、完好,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要求。
5、负责矿井瓦斯防治工作,参与制定瓦斯防治措施,并严格实施,做到及时发现和排查瓦斯隐患,严防瓦斯事故发生,并对其负主要管理责任。
6、负责制定瓦斯设点计划,按规定做到按时、准确检查各地点瓦斯情况,保证无瓦斯超限作业,及时排除积聚瓦斯,恢复通风工作,负责瓦斯等级鉴定实施工作。
7、负责全矿井下煤炭自然发火的防治,做好各项防灭火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认真排查发火隐患,严格考核灭火效果;负责全矿自然发火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预报自然征兆,对自然发火事故负责。
8、负责全矿粉尘工作,保证完善全矿设施齐全完好,对矿井粉尘隐患及时排查,对矿井粉尘事故负责。
9、参与组织制定矿井通风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认真做好通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核工作。
10、负责制定矿井通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职工通防业务素质,重点工种做到合格、持证上岗。
11、协助矿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参与组织实施,对矿井“一通三防”事故提出处理建议,并严格执行应急措施。
12、负责推行“一通三防”工作新工艺、新装备、新技术,积极开展通防科研和技术革新活动,努力提高矿井通风装备水平。
13、具体负责通防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各施工地点的“一通三防”方面的问题,对现场安全问题督促整改。
14、参与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
15、开展专项辨识评估工作。
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牵头结合有关部门、区队,负责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的具体工作。
16、负责通风专业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审核、检查。
17、 通风区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1)通风区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职防科的工作,主要做好全矿井所属各单位的综合防尘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工作,确保防尘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及井下毒害气体符合规程规定。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3)负责督促落实矿井所属各单位及时制定职业病危害防尘计划,并对作业现场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查处的问题尧责令生产单位定人、定时进行整改,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4)参与矿井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审批工作;积极研发推广应用利于防尘效果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
(5)对本业务内“一通三防”安全运行状况负责,做到通风系统安全、稳定、可靠,提出有关整改措施及有关工作建议,督促指导解决职业病危害安全隐患。
(6)参与或组织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勘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分析与处理。
(7)抓好通风安全人员的职业病危害安全培训工作,总体提高矿井通风队伍整体素质。
7.1 地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按照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等有关规定,负责统计、上报矿井的储量、开采损失量、回收率,掌握矿井各类储量的动态及其变化情况,参加储量报损,办理储量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等储量的报审和审批工作。
3、查明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及影响生产建设的其它地质、水文因素,提供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和掘进巷道的地质资料。
4、做好水情水害、地质预报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依据。
5、测量井上、下各项工程及设施之间的几何关系并绘制各种矿图,监督施工单位按线施工,并负责采、掘工程进度验收工作。
6、负责对矿井“三个煤量”的测算和上报。
7、参加矿井年度、季度、月度的生产计划及矿井远景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参与编制矿井重大灾害预防处理措施计划。
8、掌握矿区周围及矿范围小煤窑的基本情况,发现影响矿井生产及安全问题,及时汇报。
9、参与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
10、开展专项辨识评估工作。
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牵头结合有关部门、区队,负责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的具体工作。
11、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8.1 探水队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
1、探水队负责井下水文地质异常区和采空区等水文地质情况的探查工作。
2、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探放水管理制度》,认真按《探放水设计》进行作业。
3、组织全队职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带领全队职工,开展反“三违”活动。
4、探水人员必须通过有资质单位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持证上岗。
5、必须按照探放水作业规程进行作业,认真做好探放水记录。
6、保证探放水钻孔的成孔质量,作业结束后如实填报钻孔的方位、角度、深度、数目等情况。
7、根据排水能力,采取有计划放水,并安排清好杂物,清理水沟等工作,保证安全。
8、管理好探放水设备,各种配件不得无故损坏丢失,加强探水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探放水设备都能正常运转。
9、在探、放水工作过程中,不断了解掌握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10、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9.1 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
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措施等,在矿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矿井综合管理工作。
2、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处理,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问题要向主管领导反映,对容易造成事故的重大隐患,有权责令停产整顿,经复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方可生产。
3、负责组织编制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适时组织修订。
4、对事故分析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及时组织分析并通报,以教育本人、警示大家;
5、狠反“三违”,严格执行“反三违”制度,对“三违”人员要进行教育培训并列入重点观察人员名单,时刻掌握不安全人员的动态。
6、负责制定下发安全生产理念目标,宣贯安全生产理念,督促各区科室按照月度目标开展各项工作并按照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7、负责制定下发安全承诺书,并将安全承诺书制成牌板进行公示,监督安全承诺落实兑现情况,并根据条件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安全承诺内容;
8、协助矿长组织召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年度分析会,衡量规章制度、规程措施的有效性,客观分析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理念目标、安全承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风险分级管控、事故排查治理、质量控制等内容的调整方案,形成体系运行分析报告,指导下一年度的体系运行工作。
9、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形成年度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并将重大风险清单及管控措施报送上级部门。
10、制定月度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协助矿长组织开展覆盖全矿井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形成会议纪要。
11、负责双重预防机制信息系统对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进行信息化管理。
12、参与矿井安全重点工程的竣工验收。
13、参加安全规划、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审查,矿井重大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的编制审查,检查安全规划、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矿井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执行情况,参与组织避灾训练和演习。
14、组织召开各类安全办公会议,做好会议记录、纪要。
15、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好各项安全活动。
16、负责矿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运行,并对运行情况定期评审。
17、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评比工作。
10.1 生产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一系列安全法律法规及三大规程。
2、积极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参加全矿井的安全、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参加重大灾害事故的抢救,分析和处理。
3、组织会审采掘开作业规程,审批采掘开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工作面、采区地质说明书、采区设计、回采工作面设计、采掘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掌握矿井生产过程中安全、工程质量、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矿的顶板管理工作,抓好矿压观测和分析预报工作,掌握顶板现状,及时提出支护要求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5、参与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
6、负责组织参与采掘方面相关的专项辨识评估工作。
7、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牵头结合有关部门、区队,负责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的具体工作。
8、负责本矿井的长远规划,盘区设计,矿井的技术改造,安技措工程设计和施工设计。
9、负责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方面的职责。
11.1 职防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
1、负责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综合管理工作,及时提供职业病危害防治有关资料,督促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治机构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3、负责制定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规划、工作目标及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的落实。
4、负责组织实施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考核指标的制定和修改,并将其纳入责任制考核内容,认真进行考核。
5、重点指导检查、管理、考核全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综合管理、矿井各生产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与职责的落实情况,对矿井各生产单位职工职业病危害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监督考核的职责。
6、参与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
7、开展专项辨识评估工作。
8、协助安全副矿长做好安全技术措施保障。
9、负责职业卫生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督导、检查。
10、 职防科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1)落实健全和完善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救援预案,并严格实施与执行。
(2)负责协调和指导全矿井职工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的培训与宣传教育,提高所有职工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防范意识。
(3)负责监督检查矿井所属各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及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及使用情况;参与审核矿井各项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事项。
(4)负责落实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评价工作、接触职业病危害人群职业健康体检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效果评价及性能检测工作。
(5)负责督促、指导、检查矿井所属各单位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检查各单位的职业病危害治理情况,对查处的职业病危害隐患,及时登记,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同时责令存在职业病危害隐患单位在整改期间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6)负责督促、指导、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就针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所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制定强化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技术措施、工作质量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制度。
(7)负责组织并参与对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有权责令隐患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有权进行处罚。对职业病危害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停止其生产作业。
(8)负责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申报工作及职业病危害、职业健康体检结果的告知工作;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接触有害场所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档案工作。
(9)负责组织并参与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勘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分析与处理,负责对传染病新病毒方面的预防、控制。
(10)组织召开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会议,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提交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协调、决策。
12.1 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
1、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及规定,全面负责后勤的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在分管矿长领导下,抓好全矿的后勤工作并学习好各类安全生产知识。
3、认真抓好“两堂一舍”的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三违”作业现象。
4、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各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制止违章行为。
5、抓好矿区的绿化美化和职工文明行为的监督。
6、督促所属各班组,制定安全措施计划、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执行。
7、抓好环卫、保洁卫生清理工作,为职工提供干净、清洁的工作、休息环境。
8、认真做好洒水车、扫地车管理,及时洒水降尘,确保矿区道路卫生。
9、供暖期间加强锅炉房管理,确保井筒不结冰,保障职工度过温暖的冬天。
10、协助主管矿长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11、教育职工正确操作设备和机器,合理使用劳动用品。
12、定期召开会议,不断总结经验,把后勤的管理进一步提高。
13、负责本部门职工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督促职工正确佩戴防护工具。
13.1 企劳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
1、加强全矿的劳动组织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制订以产定人、按岗定编、定员的实施意见;掌握全矿各工种岗位现状,做到职工合理流动;认真落实技校生的分配、复员军人的安置等工作。
2、强化劳动定额管理,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严格按照规定及生产地区、生产条件、岗位工种等情况编制定额定员,严格核定工作量,减少用工浪费,降低工资成本。
3、严格遵循《劳动法》以及国家有关工资政策,加强工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定级、升级、转移等工资;按照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制订切实可行的内部工资分配方案、效益奖及各种单项奖分配方案,确保职工收入稳步提高。
4、严明劳动纪律,抓好职工考勤管理、伤病假管理、请销假制度的管理。
5、认真落实《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减少劳动纠纷和规避风险。做好工人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续订工作,保证劳动合同及时鉴证。
6、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险政策,确保职工的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各项保险福利待遇的落实。
7、贯彻执行《统计法》,认真抓好劳动工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台帐。
8、规范整理职工档案,保证各种归档资料准确及时入档和装订,执行档案保密制度。
9、负责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以及因工死亡事故的处理、结算以及待遇的审批、调整,做好善后工作。
10、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职工教育方针政策,搞好在岗员工的业务技能、安全规程操作的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1、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4.1 人事培训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
1、负责编制全矿区队、科室的机构设置和干部定员方案。
2、坚持“精减,统一,高效”的原则,做好干部定员管理工作,保持定员的相对稳定。
3、协同有关科室搞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申报工作,办理全矿各类干部的工资调整工作。
4、负责全矿干部、职工人事管理,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和各类统计报表工作。负责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人事档案等的管理及建立。
5、负责全矿选用、聘用干部的管理工作,按规定落实有关待遇。
6、负责全矿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新工人培训工作,负责技术人员证件管理。
7、负责全矿安全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召开有关煤矿内部培训工作会议,制定全矿培训工作计划,安排职工开展培训学习工作,开展培训职工的考核、晋级。
8、负责培训报表的报送工作。
9、参与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
10、每年安排对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
11、负责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中增加矿井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相关内容,并组织培训。
12、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5.1 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法规,按照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进行复核。检查出纳人员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的合法性。
2、对矿资金的合理使用做统筹安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保证矿正常生产和基建资金的使用,按时发放职工工资和福利。
3、检查核对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是否相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是否相符。
4、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报销费用,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不合格发票坚决予以制止。
5、根据上级下达经营指标,制定矿成本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基层各单位,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落实和考核。
6、及时组织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年终月末,对国有资产进行核算、评估管理,做好年度和月度会计报表工作。对会计报表的真实性负责。
7、对全矿责任目标成本考核提供数据
8、负责对全矿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矿会计队伍的建设,经常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提高会计人员的自身素质。
9、做好各种税费资金的上缴工作,按时对往来单位的应收应付款项进行核对和清理,协调好外部审计部门和税务机关的关系,为矿创造轻松的外部工作环境。随时做好上级单位财税和审计检查的准备。
10、 财务科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负责筹措和督促各区队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所需资金按计划列支和落实到位,并监督费用使用情况。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3)负责矿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资金、安全奖励和处罚资金的管理与保存。
(4)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费用的落实;落实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夏季防暑费、冬季保暖费等所需资金。
(5)在对各类项目进行决算审核时,同时审核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项目的落实及专项资金的预算情况。
(6)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各类检查等活动,检查指导各区队职业病危害防治费用列支情况。
16.1 供应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
1、组织全矿物资计划编制、采购管理、物资到货验收、入库、保管保养及物资发放工作。
2、检查计划落实及材料分配情况,保证供需平衡,严防物资超储、积压,加速资金周转。
3、负责组织落实各项物资管理制度,抓好计划员、采购员、会计、统计、保管员,门岗各岗位的工作,使各岗位尽职尽责,做到协调互助。
4、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储备定额、废旧物资回收、物资盘点全面工作。
5、对安全、消防、卫生等做到全面部署,确证各项工作的照章落实、全面展开。
6、经常性的做好市场调查,采取货比三家,努力节约材料费用。
7、严把材料出入库领用制度,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8、定期核对账、卡、物,及时盘库清理,做到有计划管理。
9、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7.1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
1、在矿领导的授意下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对全矿生产任务的落实,并积极地、有序地正确指挥生产。
3、每日负责对全矿产量、进尺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进行统计,随时掌握生产进度。
4、负责组织召开全矿生产调度会,并落实会议精神。
5、积极组织井下突发事故的指挥、生产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6、负责井下重点生产任务的组织和协调。
7、向集团公司汇报全天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其他应该通过调度汇报的问题。
8、落实全矿生产、材料、煤质的日常工作。
9、安排、协调隐患、问题的现场整改与落实。
10、负责调度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自查、迎检工作。
11、负责雨季四防、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12、参与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
13、配合有关部门、区队,负责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1次专项辨识的具体工作。
14、调度室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在矿井负责生产副矿长的领导下,对井上下运输、提升、通讯作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业务管理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3)负责协助职防科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管理、检查与考核。
(4)负责全矿井运输提升、通讯调度职业病危害防治检查、验收、考核评比工作。
(5)参加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协调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救援调动工作。
(6)负责组织对各运输提升、通讯调度中存在职业病危害的问题进行检查与调查分析。
18.1 机运管理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
1、在机电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机电、机运工作的协调处理,保证机电、运输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维修、保养按计划落实。
2、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条例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指令。
3、搞好设备维护和保养,落实设备包机责任制,组织生产设备日、周、月检和矿井停产检修,提高检修质量,保证机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4、积极推广现代化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事故分析,防止事故发生。
5、参与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
6、开展专项辨识评估工作,在机电副矿长的领导下,牵头结合有关部门、区队,负责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1次专项辨识的具体工作。
7、负责机电、运输专业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措施的审核、督导、检查。
8、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9.1 瓦斯防治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
1、在通风副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瓦斯治理工作负责。
2、负责制定年、月通风安全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完成矿下达的月度重点工作。
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4、负责组织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逐级考核。
5、负责组织召开周二学习会,周五安全会,研究和决定生产经营情况和全矿的通风安全情况。
6、参加矿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落实通风检查出的问题,对通风事故进行分析,监督其它区队对不安全隐患的处理落实情况。
7、负责对矿井各种通风安全设备、设施、装置、仪表的使用及工程质量、设备质量、维修质量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处理措施等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审查瓦斯日报。
9 、负责组织各工种岗位职工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职工技术比武、技术大练兵活动,提高职工的实际操作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10、协调与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及本区各班组的生产关系,按时完成矿长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1、参与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
12、开展专项辨识评估工作,在通风矿长的领导下,牵头结合有关部门、区队,负责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的具体工作。
13、负责瓦斯治理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审核、检查。
20.1 水害防治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
1、负责组织编制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具体落实。
2、负责矿井井下物探初步结论的预审。
3、负责对年度水情水害预报、月度水情水害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方案、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矿井防隔水煤柱(岩)柱留设报告等资料的预审。
4、负责组织编制防治水工程专门设计并预审,组织对防治水工程验收。
5、负责组织编制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预审。
6、负责带压开采专项技术措施及防突水措施的预审。
7、参与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
8、开展专项辨识评估工作。
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牵头结合有关部门、区队,负责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的具体工作。
9、协助总工程师、各主管副矿长做好安全技术措施保障。
10、负责水害防治工作的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督导、检查。
11、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21.1 综合考核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
1、负责上级部门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考核。
2、负责制定和提出全矿井各项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和实施办法。
3、负责承担全矿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督办检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4、负责组织好全矿年终综合考核和阶段考核,负责对项目整体考核和单位工程考核,并组织开展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检考核。
5、及时向矿领导报送考核信息,通报考核奖惩情况。
6、参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检查分析会。
7、负责整理考核评比活动的报表,及时向矿领导报送考核信息,通报考核奖惩情况。
8、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22.1 标准化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
1、加强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现场管理监督工作。经常深入井下现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2、负责制定矿井各专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达标计划。
3、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标准要求,组织制定矿井各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检查和检查人员的分组及日程安排。
4、加强动态检查、动态考核工作,严格按标准检查。
5、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各成员对各专业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及考核评级工作,对定期检查或动态检查查出的问题及时记录、汇总、整理,并将检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和奖罚情况通报全矿。
6、有权对受检单位进行处罚,有权对任何作业地点进行检查,有权调阅有关资料以及向有关科室或人员了解情况。
7、对各专业、各部门科室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当场予以纠正,如暂时无法解决,以“五定”要求限期整改。
8、参加安全风险检查分析会。
9、监督检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化资料及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10、负责收集、汇总、归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化资料。
11、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