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结合矿井实际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应安全管理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协助矿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和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并对矿井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组织编制审定年度安全工作规划、安全生产理念目标、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4、定期组织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五定”原则监督落实,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制定管控措施并监督落实。
5、负责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
6、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班组长安全例会,传达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隐患及防范措施。
7、参加矿井设计和新设备、新工艺试验及规程措施的审定,参与矿井安全设施的验收。
8、组织发动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及安全活动,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9、协助矿长做好重大事故的抢救、分析和处理工作。组织一般安全事故的分析、处理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完善各种安全制度,做好各种原始记录,真正把安全监督落实到实处。
10、定期组织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检查,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