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生产副矿长的领导下,协助生产副矿长做好分管的业务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技术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有关决定和规定,对掘进技术工作负责。
3、组织并审批矿井掘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4、结合现场,开展技术攻关,并将合理化建议付诸实施。
5、参与制定在掘进过程中防治隐患的方案和措施,并检查落实、贯彻执行情况。
6、负责分管业务的技术革新工作,协助生产副矿长推广应用新材料、新采煤工艺、新采煤方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7、参与编制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拟定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8、组织编制掘进工程的技术设计,组织参加分管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
9、协助生产副矿长组织进行掘进专业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制定管控措施并落实,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按照“五定”原则进行落实整改。
10、协助生产副矿长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