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机电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机电、机运工作的协调处理,保证机电、运输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维修、保养按计划落实。
2、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条例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指令。
3、搞好设备维护和保养,落实设备包机责任制,组织生产设备日、周、月检和矿井停产检修,提高检修质量,保证机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4、积极推广现代化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事故分析,防止事故发生。
5、参与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
6、开展专项辨识评估工作,在机电副矿长的领导下,牵头结合有关部门、区队,负责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1次专项辨识的具体工作。
7、负责机电、运输专业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措施的审核、督导、检查。
8、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