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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科井下电气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9-03 17:08 来源:煤矿安全网 机电科井下电气工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法

  1、井下电气工是本班变电所的运行负责人,负责本班变电所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作,对当值的设备和人身安全负责。

  2、井下电气工在值班期间认真完成区长分配的各项工作,执行区长和调度员的操作命令。

  3、熟悉设备性能、运行方式和消防设施的布置情况。

  4、正确迅速地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5、按时巡视设备,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发现缺陷应及时向机电区和调度室报告。

  6、认真执行“两票三制”,专心操作,严格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7、负责保管好变电所的工具、仪表、备件、图纸等资料。

  8、搞好文明生产,作好设备维护工作。

  9、熟知岗位主要风险,对照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卡在班前、班中、班后进行风险辨识,消除各类风险。

  10、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本岗位存在的隐患,存在问题及时治理。

  11、严格按照职业卫生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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