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云南省能源局联合召开2021年第二次省级监管监察联席会议
近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能源局联合召开2021年第二次省级监管监察联席会议,云南煤矿安监局局长贺德安、省能源局局长王正英等出席。会议就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汛期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达成一致意见。
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方面
会议决定,一要按照国家矿山安监局要求,大排查要立足“两个根本”,结合煤矿近三年采掘计划情况开展,将排查出的系统性、根本性、深层次问题纳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清单”予以整治。二要制定大排查评判标准,两局联合组织开展大排查回头看、回头查、回头验,提高监管监察效能,提升大排查工作质量。三要定期通报大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做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督促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安排人员参与指导煤矿开展自检自查,防止大排查工作变形走样。
关于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方面
会议决定,一要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全省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联网管理办法和煤矿安全监管远程在线检查管理办法,做好顶层设计,督促州(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强化管理使用,进一步凝聚监管监察合力。二要定期分析通报,落实“日查看、周分析、月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州(市)、县(区)煤矿安全监测预警系统运行排名情况,做到资源共享,必要时对相关州(市)、县(区)煤矿安全监测预警系统运行异常情况进行挂牌督办。三要抓好在线检查,两局共同落实“三层四级五责”的在线检查处置机制,督促值班人员关注“今日超限、今日异常”情况,全面履行在线检查、监测预警、靶向调度、跟踪督办、闭环管理等职能职责,督促煤矿落实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追究责任工作机制。四要强化执法推动,把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管理使用纳入监管监察执法重要内容,按照“超限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要求,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瓦斯超限作业等违法行为。
关于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会议决定,一要争取政策支持,分类梳理,共同争取省人民政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支持容缺审批,产能核增,共同推进“完成煤炭行业整治、推进煤矿‘五化’改造、有序释放煤炭产能”的三大任务实施。二要强化工期管理,制定云南省建设项目工期延期办法,强化建设项目工期管理。三要加快项目审批,加快符合条件建设项目审批进度,共同做好煤矿《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的联合审查批复工作,按照受理后一星期内完成内部审核,通过审核后一星期内组织联合审查会议,收到专家组复核意见后一星期内完成批复等“三个一”的工作要求,缩短审批周期,帮助企业尽快完善手续。四要加强项目管理,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五个一律”的建设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图表,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在有效的工期内完成建设任务。五要落实激励政策,共同推动落实一级标准化建设煤矿优先办理行政审批、减少检查频次等激励政策,加快推进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
关于汛期煤矿安全防范方面
会议决定,要深刻吸取青海省柴达尔煤矿“8·14”事故教训,抓细抓实汛期煤矿安全防范措施。两局联合开展煤矿水害防治现状摸底排查、煤矿井下防溃水溃砂专项检查,适时开展联合督办、联合执法。
两局还就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扣证协商机制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