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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9-06 15:20 来源:煤矿安全网 安全培训 从业人员 外委 培训 岗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将二矿安全培训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煤矿(以下简称将二矿)。

  外委单位应依照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做好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成立将二矿安全培训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安全培训组织机构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

  成 员:安环科科长、调度室主任、煤炭加工部部长、生产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经营科科长、综合科科长

  职 责 :认真执行国家煤监部门对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所规定的培训大纲和教学计划,全面贯彻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和决定;拟定各职能部门岗位职责,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培训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安环科为安全培训组织科室。

  办公室主任:安环科科长

  成 员:安环科培训主管、安环科培训专员

  职 责: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安全教育培训资金的申报和使用。该计划和培训资金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年度资金预算》。用于安全教育培训的资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40%。

  第四条 每月底由矿根据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及矿实际生产需要,安排次月培训工作,矿领导及各科室按照当月安全教育培训汇总信息,对员工进行管理范围内的安全培训。

  第三章 安全培训综合管理

  第五条将二矿需要组织的安全培训项目包括:

  (一)对于“三项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按时组织参加政府管理部门组织的考核,持证上岗;

  (二)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对有关从业人员实施针对性安全再培训;

  (三)对于新入职的其他从业人员,组织进行不少于72学时的入职安全教育培训;

  本制度所称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从业人员,包括煤矿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和临时聘用人员。

  外来实习、代培人员、大中专院校学生入矿需要进行实际操作的,视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72学时的入职安全培训;不需进行实际操作者,只进行安全守则、现场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

  (四)对于全体从业人员,每季度组织1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每年组织进行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再培训;

  (五)对于换岗或者离开本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班组长及以下的操作岗位从业人员,组织进行岗位操作和岗位作业为内容的安全培训;

  (六)对于安全积分被扣满规定分值的从业人员,重新进行不少于72学时的入职安全培训。

  第六条各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涵盖培训计划编制、培训师资建设、培训硬件保障、培训课程建设、培训质量控制、培训工作改进等方面,内容涉及培训工作各个环节。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应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

  第七条各外委单位每年在识别培训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按计划组织培训工作。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应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果对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有较大调整,还应制定月度安全培训计划。

  第八条安全培训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授课费用:包括内部教师的授课酬金,以及外部教师的授课费、食宿费、交通费等;

  (二)教学条件费:包括教学条件建设与改善所产生的费用、教学设备购置费、教学用品购置费等,实操实训教学条件建设费;

  (三)师资建设费:包括安全培训教师的培养费、培训费;

  (四)教学资源费:包括教学大纲、教材、课件试题案例、视频教学资源以及其他教学资料的编制、开发、购置、印刷所产生的费用;

  (五)教学活动费:包括教学研讨、教学比赛、安全知识比赛等安全培训活动所产生的奖品、奖金以及活动组织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六)考试与外出培训费:外出进行安全考试与安全培训的报名费、考试费、学费、资料费、取证费、食宿、交通费等;

  (七)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学费或考试费,此部分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报销;

  (八)安全培训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外委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入职安全培训的,所发生的教师酬金原则上由外委单位承担,具体支付标准与方式等具体事项在承包合同中明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给从业人员个人。

  第十条 加强培训条件建设。各外委单位应具有能够满足60人以上同时培训所需的教学场所及相应的教学设施,配备必要的多媒体教学设备。

  第十一条 加强培训课程建设。各外委单位要根据安全培训的实际需要,遴选一批专业性强、培训量大的课程进行立项建设,编制课程讲义,开发教学课件,建设教学资源。

  第十二条分岗位建设事故案例库。

  做好现有事故案例的分类、编号和编辑整理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收集安全事故案例,加大事故案例的收集和补充力度,为案例教学提供支撑。

  第十三条分岗位建设考核试题库。

  做好现有试题的收集、整理、审核和新试题的编制、审核、入库工作;对已入库试题进行跟踪评估、纠错和调整,不断提高各岗位试题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实行安全培训试题与e课堂试题的联动,及时将入库试题发布到e课堂,用于全员安全学习。

  第十四条建立一支能够满足安全培训需求的内外部师资队伍。根据安全培训内容,以内容对口部门负责人为团队骨干,分模块建设若干个师资团队,每个团队由不少于3名内部或外部教师组成。

  第十五条进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引导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由学员评价和听课人员评价构成,所占比例分别为50%。即: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学员评价得分×50% + 听课人员评价×50%

  第十六条每位教师授课结束时,管理人员向学员发放和回收教学质量评价表。每次评价问卷回收率不低于85%,回收的评价表数量不低于听课学员的50%。

  教学质量评价表回收后进行统计汇总,形成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存入安全培训档案(一期一档)。学员填写的教学质量评价原始表单独成卷和保管,不进入安全培训档案,一年后销毁。

  第十七条矿内部有关管理人员要积极深入安全培训课堂,对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对安全培训工作提出建议。各级管理人员听课次数控制数量如下:

  第十八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行季度通报、半年核定。

  安环科每季度对安全培训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数据进行汇总、计算,形成当季教学质量(临时)结果,分别向任课教师通报,以便任课教师及时获得教学质量反馈信息,改进教学工作。

  安环科每半年对教师教学质量计算、核定一次,核定结果报经营科,作为教师评价期内课时酬金的发放依据。计算时,各部分得分分别取评价期内的平均得分。

  在评价期内没有被听课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以学员评价结果为准。

  第十九条在各级安全培训多媒体课件比赛、讲课比赛中获得奖励的教师,在当期教学质量评价中给予相应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学质量评价为不合格:

  (一)教学过程中发表反动言论的;

  (二)未经安全培训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取消教学任务的;

  (三)不按要求上交课件等教学材料,导致无法向学员发放教学材料的;

  (四)教学内容明显与教学大纲不符的;或实操教学不问不管,完全由学员自己练习的;

  (五)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

  第二十一条内部兼职教师安全培训的课时酬金,按每课时100元发放,由安环科每月统计,每月月初将统计结果报经营科,经营科根据统计结果,将课时酬金纳入个人当月薪资。

  另根据每半年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补发对应课时欠缺酬金。

  课堂教学的课时酬金标准如下:

  实操教学的课时酬金标准按照课堂教学课时酬金×0.9执行。

  外委从业人员担任安全培训教师的,课时酬金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由经营科发放。

  第二十二条根据安全培训的内容特点,引入影视教学、视频教学、软件教学和远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解决师资不足困难。

  第二十三条加强培训组织管理。

  培训任务确定后,应尽早向培训教师下达教学任务。下达教学任务时,应向任课教师提供培训性质、培训对象、培训大纲以及教学质量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等信息,以便培训教师充分了解培训任务,做好教学准备;同时,还应征询培训教师意见,提前做好教学设备的准备和调试工作。

  每次培训前,必须提前向培训对象发放纸质或电子版教学讲义或教学课件。

  对新入职的从业人员进行初次安全培训的,必须同时发放培训方案和与其岗位相对应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

  在每期培训前,培训管理人员须介绍与本次培训相关的情况,并就考勤、课堂纪律以及考核办法等问题进行说明,进行简单的培训动员,提出相关要求。

  第二十四条加强培训课堂管理。

  听课学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进行签到,关闭手机(或设置为静音/振动),并放置至手机停车场或者将手机集中保管。

  加强课堂考勤管理,每两个学时签到一次。严禁他人代签。

  培训结束后,对安全培训签到表进行统计汇总,形成安全培训缺勤统计表,存入安全培训档案(一期一档)。凡听课学时不足的,必须按照“缺什么内容补什么内容”的原则补足对应学时之后方可参加考试。

  学员填写的安全培训签到表单独成卷和保管,不进入安全培训档案,一年后销毁。

  第二十五条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统一标准、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明。未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七条 建立安全培训的持续改进机制。

  工作过程中,应积极通过多种方式,就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组织、培训效果等内容征求管理人员、培训对象、培训教师的意见。

  培训结束后,必须对当期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就进一步改进安全培训工作提出意见,对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持续改进。

  第四章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二十八条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二年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

  第二十九条下列人员应当自任职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政府管理部门提交任职文件、学历、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提出考核申请,并自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政府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训复试。

  (一)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二)分管安全、采剥、机电、运输、地测等工作的副矿长;

  (三)安全环境监察人员;

  (四)采剥、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科室和技术负责人。

  第五章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三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者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2018年6月1日以后新上岗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特种作业岗位名单中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本办法所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特种作业岗位名单中“煤矿安全作业”中的作业人员。

  第三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时参加复审。

  第三十二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六个月以上、但特种作业操作证仍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人员,需要重新从事原特种作业的,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能力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章 其他从业人员入职安全培训与再培训

  第三十三条其他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三十四条其他从业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第三十五条其他从业人员初次安全培训内容和考核标准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培训大纲执行。政府主管部门没有发布培训大纲之前,按照《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生产板块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大纲》(附件1)执行。

  第三十六条 安全培训的笔试由矿统一组织,试题从题库中抽取,分岗位进行命题与考试。

  实操考核按照各岗位实操教学大纲进行。考核全部采用百分制,8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不合格的,给予1次补考机会;补考仍然不合格的,应重新进行培训。

  笔试与实操结果均达到合格的,当期安全培训为合格。

  第三十七条其他从业人员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以脱产形式进行,不得以班前会或班后会等形式代替。

  第三十八条从业人员再培训的内容,可以根据不同岗位要求与企业生产实际情况灵活选择,主要包括:

  (一)有关安全生产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规范;

  (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

  (三)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新制度、新方法;

  (五)安全生产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六)应急救援专项培训或练习;

  (七)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登高作业、生产指挥车驾驶等专题培训。

  第七章 转岗(含重新上岗)和“四新”安全培训

  第三十九条转岗和离开本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班组长及以下的操作岗位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岗位专业模块”和“实操训练模块”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四十条对于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由主持该项工作的技术负责人牵头组织编制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安全培训管理部门根据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八章 安全培训档案

  第四十一条各外委单位应按照内容完整有序、证据充分有效、更新使用简便的原则,不断完善安全培训档案管理。

  第四十二条安全培训档案分为安全培训综合档案、企业培训档案(一期一档)和员工安全档案(一人一档)三类。

  其中,安全培训综合档案主要保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安全培训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安全培训硬件与师资队伍情况等材料,主要证明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状况和整体状况;

  企业培训档案主要保存安全培训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件,如教师讲课所用的课件等,是企业进行安全培训工作的最直接的证明,每期单独成卷;

  员工安全档案主要记录从业人员所接受的安全培训情况,及其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表现,是为每位从业人员建立的安全培训和安全生产台账,每人单独成卷。

  第四十三条 安全培训综合档案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一)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红头文件);

  (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一览表;

  (三)年度/月度安全培训工作计划(含安全培训计划);

  (四)教学场所、教学设备与设施一览表;

  (五)安全培训师资情况一览表;

  (六)安全培训工作(年度)总结;

  (七)安全培训管理其他资料。

  第四十四条根据不同培训项目,企业安全培训档案的内容不尽相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档案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一)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台账:

  1.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览表;

  (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档案(一期一档):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方案;

  2.安全培训学员名单;

  3.安全培训缺勤统计表;

  4.安全培训讲义或课件;

  5.安全培训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

  6.安全培训工作总结

  第四十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一)特种作业岗位一览表;

  (二)特种作业人员一览表。

  第四十六条其他从业人员(含转岗、复岗、初次培训和再培训)安全培训档案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一)从业人员台账:

  1.从业人员一览表;

  2.从业人员转岗一览表;

  3.从业人员复岗一览表。

  (二)其他从业人员(含转岗、复岗人员)安全培训档案(一期一档):

  1.安全培训方案;

  2.安全培训学员名单;

  3.安全培训缺勤统计表;

  4.安全培训讲义或课件;

  5.安全培训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6.安全培训考试试卷;

  7.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评分表;

  8.考试签到表;

  9.监考记录表;

  10.安全培训课程成绩单;

  11.从业人员入职安全培训成绩汇总表;

  12.安全培训合格证发放记录;

  13.安全培训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

  14.安全培训工作总结

  第四十七条各外委单位、各部室的采剥、机电、运输等工作的班组长安全培训档案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一)班组长人员台账:

  1.班组长岗位一览表;

  2.班组长人员一览表。

  (二)班组长安全培训档案(一期一档):

  1.安全培训方案;

  2.安全培训学员名单;

  3.安全培训缺勤统计表;

  4.安全培训讲义或课件;

  5.安全培训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6.安全培训考试试卷;

  7.考试签到表;

  8.监考记录表;

  9.安全培训课程成绩单;

  10.安全培训合格证发放记录;

  11.安全培训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

  12.安全培训工作总结

  第四十八条各外委单位、各部室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

  (一)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

  1、学员登记表,包括学员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级晋升等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3、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卡;

  4、历次接受安全培训、考核的情况;

  5、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记录,以及被追究责任,受到处分、处理的情况;

  6、其他有关情况。

  (二)从业人员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还应包括如下内容:

  1、身份证复印件、安全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2、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复印件。

  (三)从业人员为特殊作业人员的,还应包括如下内容:

  1、身份证复印件、特种作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公司内部以及各外委单位之间调动时,安全培训档案原则上随同从业人员一起调动。

  第五十条为便于查找和使用,安全培训档案编号应按照类、卷逐级细化进行编号。例如:

  在编号TCNY-JEK-AQ(PX)-ZH2018-001(DA)中,TCNY表示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JEK表示将二矿,AQ(PX)表示安全管理之安全培训工作;ZH2018-001表示综合类档案2018年第001卷,DA表示档案文件。

  必要时,类和卷的每个等级都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细分为次级,在括号中用大写字母表示。如ZH(A)表示综合类中的第A子类,ZH(A)2018-001(A)表示综合类中第A子类2018年第001卷中的A子卷。

  存档时,每一卷通常放在一个档案盒或档案袋中,卷编号TCNY-JEK-AQ(PX)-ZH2018-001(DA)应标识在该卷所在的档案盒的脊背上或档案袋封面上,标签顶部放股份公司LOGO“TBEA特变电工”。

  外委单位安全培训档案编号参照本条执行,代表企业标识的字母、LOGO进行相应替换。

  第五十一条在按照类、卷进行编号的基础上,应对安全培训档案编制目录。

  安全档案目录分为件目录和卷目录。其中,件目录放在每一卷档案的首页,表明该卷档案从前至后由哪些件档案组成,以及每件档案的起始页码位置,为本卷档案查找提供(件)索引;卷目录放在所有培训档案的首页,表明安全培训档案由哪些案卷组成,为整个档案查找提供(卷)索引。

  第五十二条安全培训档案应按照编号顺序排列,放置于温湿度适宜的环境中,专柜妥善保管,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为了整理、补充和使用方便,各卷内的每件档案分别用曲别针或长尾票夹进行固定。

  第五十三条安全培训档案的借阅、复印、检查(抽查)应有记录。

  利用从业人员安全档案的,应填写档案利用审批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

  第五十四条一期一档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一人一档的保存期限为永久保存,到期档案按规范进行处置。

  从业人员离开公司及各外委单位的,个人安全培训档案保存1年,1年后按规范进行销毁。

  第九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五十五条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安监科负责人和安全分管负责人应加强对本单位和外委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的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各环节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纳入隐患管理流程,实行闭环管理。

  第五十六条将二矿安环科不定期对各单位安全培训工作和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培训方面的履责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纳入隐患管理流程,实行闭环管理。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是根据国家最新法规及《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在原《将二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所制定的具体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将二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废除。

  第五十八条 本制度由安环科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将二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大纲;

  2、实际操作技能训练教学大纲(样例);

  3、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评分表(格式模板);

  4、安全培训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5、实际操作技能训练教学质量评价表;

  6、安全培训管理人员一览表;

  7、教学场所、教学设备与设施一览表;

  8、安全培训师资情况一览表(格式模板);

  9、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览表;

  10、特种作业岗位一览表;

  11、特种作业人员一览表;

  12、班组长岗位一览表;

  13、班组长人员一览表;

  14、从业人员一览表;

  15、从业人员转岗一览表;

  16、从业人员复岗一览表;

  17、安全培训方案(格式模板);

  18、安全培训学员名单;

  19、安全培训签到表;

  20、安全培训缺勤统计表;

  21、考试签到表(格式模板);

  22、监考记录表;

  23、安全培训课程成绩单;

  24、从业人员入职安全培训成绩汇总表;

  25、安全培训合格证发放记录;

  26、安全培训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

  27、安全培训工作总结(格式模板);

  28、从业人员个人档案(格式模板);

  29、安全培训档案卷目录(格式模板);

  30、安全培训档案件目录(格式模板)。

  附件1

  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将二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大纲

  一、培训对象

  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从业人员,包括煤矿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和临时聘用人员。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三、培训要求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教学,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从业人员文化层次相对较低的实际,按照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四、培训内容与学时安排

  各岗位安全培训内容由通用基础模块、岗位专业模块和实操训练模块三部分构成。各模块主要内容与具体学时安排见下表。

  五、培训方式

  从业人员入职培训实行三级教育模式,通用基础模块不分岗位,由项目公司统一组织、各岗位集中进行培训;岗位专业模块和实操训练模块由各部门和各班组分别组织、分岗位分散进行培训。

  对于部分操作专业性较强、安全作业要求较高的岗位,岗位专业模块由各项目公司统一组织、分岗位分散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生产作业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质量。

  岗位专业模块的“第八部分 岗位作业设备操作规程”的具体培训内容,可以根据岗位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作业设备较少或不需要进行设备操作的岗位,可以增加作业工具、安全设施、办公系统的操作和使用方法的培训。

  附件2

  矿用重型卡车司机 实际操作技能训练教学大纲(样例)

  一、课程的性质和目标

  本课程是一门专门训练矿用重型卡车司机实际操作技能的课程。课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培养学员动手能力为主的教学原则,课程的目标是训练卡车司机的实际操作技能,以便其掌握矿用重型卡车的检查、驾驶、与其他设备进行联合作业以及应急操作技能,以适应露天煤矿采装、运输、排土等作业的要求,从而实现安全作业和安全生产的目标。

  二、课程内容、要求及学时分配

  三、教学参考材料

  1、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安全作业操作技术规程(TBEAXJNY-JEK/AQ-C-5-2017-I/O)。

  2、矿用重型卡车使用说明书。

  四、教学组织

  1、该课程的总体定位是实际操作训练课程,应以教师的讲授为主线,强化学员的实际操作训练,全面完成各项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

  2、考虑到学员都具有B2以上等级的驾驶证和煤矿安全作业的要求,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着重讲授规范的驾驶操作步骤和安全作业的注意事项,使学员在已经掌握重型卡车驾驶技术的基础上,在安全作业的技术和能力方面有进一步提高,实现安全作业的目标。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对学员在每个教学内容的操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行点评,确保学员知不足、然后改。

  3、严密组织,确保训练安全。

  实操训练前,必须对实操环境进行考察,对实操道路和线路进行认真规划,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办理实操审批手续。

  实操过程中,教师要提高安全意识,始终保证训练车辆的安全可控。

  训练车辆必须悬挂“正在训练 注意安全”标识。

  五、课程考核方法与评分标准

  该课程由实操教师根据学员的实际表现,科学、客观地进行评分。评分采取百分制,80分以上为合格。

  六、说明

  该大纲应在实操训练的实际应用过程中不断总结和优化。

  附件:矿用重型卡车司机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评分表

  矿用重型卡车司机 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评分表

  单位:被考评人:身份证号:号

附件7

附件8

  附件9

  附件10

附件11

附件12

  附件13

  附件14

  附件15

附件16

附件17

  四、培训材料

  培训学习材料的印制由负责,发放由负责。

  五、培训效果评估

  培训效果评估由负责,具体评估办法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主讲教师应提前将讲课课件或讲义上报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审核。

  学员考勤等其他事项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附件18

  附件19

  附件20

  附件21

  附件22

  监考记录表

  1、考生必须带身份证参加考试,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不准带任何书籍、纸张入场。

  3、考生入场后,应单人单行就坐。

  4、考试时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有偷看、夹带、传递纸条、交换试卷、代考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否则按照作弊处理。

  附件23

  附件24

  附件25

  附件26

  附件27

  附件28:从业人员个人档案(格式模板)

  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部)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姓 名:i

  性 别:i

  身份证号码:i

  年 月 日

  (一)学员登记表

  安全誓词

  铭记安全为天, 奉行以人为本。

  践行四特精神, 执行三大规程。

  遵守工作纪律, 履行安全职责。

  杜绝三违现象, 做到四不伤害。

  不忘家人嘱托, 健康快乐生活。

  (二)岗位变动记录表

  姓名:身份证号码:号

  备注:

  [1] 初始岗位类型分为A、B、C、D、E五种,分别为:

  A类:公司主要负责人、煤炭生产板块分管负责人、煤炭生产板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类:各项目公司、外委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C类:各项目公司、外委单位特种作业人员;

  D类:各项目公司、外委单位采剥、机电、运输等工作的班组长;

  E类:各项目公司、外委单位D类以外的操作岗位的班组长及以下岗位从业人员;

  F类:各项目公司、外委单位A、B、C、D、E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

  [2] 本表只记录A、B、C、D、E类的岗位变动。

  (三)安全培训与考核记录表

  姓名:身份证号码:号

  (四)安全生产违规违章以及被追究责任情况记录表

  姓名:身份证号码:号

  附件29

  附件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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