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结合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以下简称“将二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会议分类
第二条会议根据其规模、性质可分为以下几类:
1.矿务会议:主要协调各科室工作存在的问题,对全矿重点工作进行专项安排,通报一周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提出次周主要经营指标计划。会议由矿长主持,参会人员:矿领导、各科室主管及以上人员,行政专员。
2.安全办公会:主要通报月度安全总结和次月安全计划,安全相关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会议由安全副矿长主持,参会人员:矿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外委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会。
3.生产计划会:主要协调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上月经营及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安排部署下月生产作业计划,对采剥重点工程进行专项安排。会议由生产副矿长组织,参会人员:矿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各外委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生产经理。
4.机电例会:总结上月全矿筛分系统、工程机械等机电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技改项目、电费等完成情况;总结上月设备运行、供电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制定本月设备检修计划,下发机电条块重点工作计划等。参会人员:机电副矿长、机电科主管以上人员、煤炭加工部负责人、调度室负责人、各施工单位机电经理或负责人。
5.月度经营分析会:主要通报全矿月度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月度重点工作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次月各科室主要经营指标和重点工作计划。会议由经营科分管领导主持,参会人员:矿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经营科和财务科相关人员。
6.其他专项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科室专项组织。
第三章 会议时间安排
第三条会议时间安排:
1.矿务会议:原则上每周二下午16:00召开。
2.安全办公会:原则上每月25日至次月5日召开。
3.生产计划会:原则上每月25日至次月5日召开。
4.机电例会:原则上每月1日至10日召开。
5.月度经营分析会议:原则上每月5日至10日召开。
以上各项会议组织召开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可延迟或提前安排。
第四章 会议组织与保障
第四条会议室在空闲时,保持关闭状态。各科室有会议室需求的,每周一上报本周预约计划报送至经营科处。
第五条矿领导有会议需求的,由其直属科室负责相关会议室申请及后续工作。
第六条各类专项会议召开前,由会议组织科室安排专人提前进行通知,并告知会议议题。
第七条会议或活动结束后,要善始善终做好收尾撤离工作,不出现失误或造成损失。
第五章 会议纪律
第八条要求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会议主持人应提前准备会议提纲,明确会议目的,提高会议质量。
第九条与会人员应在会议前5分钟到场,由会议召集科室负责点名或考勤,会议不允许迟到、早退,违反者予以部门及个人当月绩效2分/次考核。
第十条所有参会人员须自觉遵守会场秩序,不大声喧哗,不交头接耳,不随意接听电话,电话保持静音或震动等,违反者予以部门及个人当月绩效2分/次考核。
第十一条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会,应会前请假。各类会议的请假必须向会议组织科室的主管领导请假。必要的情况下,在准假后还须指定替代参会人员参加。
第十三条会议结束后,使用科室保持会议室卫生整洁,桌椅摆放整齐,视频设备和照明灯关闭。经营科负责监督检查,发现其中一项未完成予以使用科室及会议预约人当月绩效2分/次考核。
第六章 会议记录
第十四条矿务/月度经营分析会议由经营科负责作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十五条各类专项会议,由会议组织部门整理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十六条会议纪要最晚应在会议结束后两天内完成。会议纪要内容必须准确、简明,违反者予以部门及个人当月绩效2分/次考核。
第十七条会议纪要经领导OA审批后转相关领导和科室,由会议组织部门向经营科反馈督查督办进度,经营科对逾期未完成的相关领导和科室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各类会议纪要统一由经营科审核下发。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经营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