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综合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通风区南山综合队队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通风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通风区南山综合队队长是南山井瓦斯管理及通风工程施工工作的执行人,具体负责南山井通风瓦斯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三条 通风区南山综合队队长切实履行好10项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南山区域通风系统工程的构筑、维护以及通风设施、局部通风工程的施工和日常管理。使通风设施、系统和风筒吊挂维护质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认真搞好瓦斯管理工作。
2、准确掌握通风系统情况,增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按照图纸设计施工,并达到安全质量标准。
3、配合风量观测并配合及时调节风量,使各配风、用风点风量不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格控制生产队组的多头作业和无风作业。
4、要熟悉掌握井下通风系统、通风管理、通风工程,瓦斯气体的变化情况,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必须汇报区领导。
5、负责构筑各种密闭墙时,不得随意留有盲区或无风微风区,并明确封闭构筑顺序及注意事项。
6、要清楚地掌握全井各生产队组工程进度及衔接,搞好日常管理。并负责通风工程施工过程及施工地点的安全工作。
7、必须熟悉掌握各种仪器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定及要求,确保正常安全运行。
8、要深入实际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否则必须及时地汇报分管区长或区长。
9、要积极参加矿、区各种活动和会议,经常性的对员工请技术员给以培训学习,提高整体队伍的业务素质。
10、负责协助组织、贯彻执行与通风相关的各项规程、措施制度和质量标准。落实组织好日常检查管理工作和员工的年度培训工作。
第四条 通风区南山综合队队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通风区南山综合队队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通风区南山综合队队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南山综合队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通风区南山综合队书记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通风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通风区南山综合队书记是南山井日常瓦斯管理及党政工作的执行人,负责配合队长开展南山井通风瓦斯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三条 通风区南山综合队书记切实履行好10项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南山区域通风系统工程的构筑、维护以及通风设施、局部通风工程的施工和日常管理。使通风设施、系统和风筒吊挂维护质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认真搞好瓦斯管理工作。
2、准确掌握通风系统情况,增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按照图纸设计施工,并达到安全质量标准。
3、配合风量观测并配合及时调节风量,使各配风、用风点风量不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格控制生产队组的多头作业和无风作业。
4、要熟悉掌握井下通风系统、通风管理、通风工程,瓦斯气体的变化情况,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必须汇报区领导。
5、负责构筑各种密闭墙时,不得随意留有盲区或无风微风区,并明确封闭构筑顺序及注意事项。
6、要清楚地掌握全井各生产队组工程进度及衔接,搞好日常管理。并负责通风工程施工过程及施工地点的安全工作。
7、必须熟悉掌握各种仪器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定及要求,确保正常安全运行。
8、要深入实际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否则必须及时地汇报分管区长或区长。
9、要积极参加矿、区各种活动和会议,经常性的对员工请技术员给以培训学习,提高整体队伍的业务素质。
10、负责协助组织、贯彻执行与通风相关的各项规程、措施制度和质量标准。落实组织好日常检查管理工作和员工的年度培训工作。
第四条 通风区南山综合队书记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通风区南山综合队书记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通风区南山综合队书记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南山综合队通风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通风区南山综合通风副队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通风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通风区南山综合通风副队长是通风工、局部通风工管理及通风设置构筑工作的具体执行人,具体协助南山综合通风队长负责南山综合队人员管理及通风设施管控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三条 通风区南山综合通风副队长切实履行好7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在队长的直接领带下,协助队长搞好本队一切工作,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二、每天到队后,根据当天队长或队书记的安排指示,以及昨天所属工作的进展完成情况,班前配合详细安排当班工作,保证安全工作;
三、各主要副队长除落实本岗位工作、工作情况外,必须详细了解掌握全井,全队工作情况,并有权行使队长权利指挥、安排、处罚各员工工作;
四、任何副队长有权有责任接到区值班室工作安排时,要积极安排工人去落实完成,并要与有关单位积极联系安排工作;
五、各副队长不安质量标准及有关要求安排工作,不按质量标准要求落实情况,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故时,要负有一定管理责任;
六、每班要积极做到与员工同下同上,负责处理当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安全),出井后要负责按时到队开收班会,落实工作情况,并汇报队部;
七、要积极参加队内或区内的有关会议活动,组织参加员工的安全培训业务学习,如单位有特殊情况,要做到随叫随到,不得推诿。
第四条 通风区南山综合通风副队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通风区南山综合通风副队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通风区南山综合通风副队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南山综合队瓦斯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通风区南山综合队瓦斯副队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通风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通风区南山综合队瓦斯副队长是瓦检员管理及瓦斯管控工作的执行人,具体协助南山综合队队长负责南山综合队人员管理及井下瓦斯风险管控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三条 通风区南山综合队瓦斯副队长切实履行好10项安全工作职责。
1、遵章守纪,熟悉和掌握通风业务知识,井下个检查点的气体情况及《煤矿安全规程》,按时参加矿、区、队的各种会议。
2、在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班瓦检员管理,符合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瓦斯管理文件规定及矿、区有关瓦斯管理规定。
3、负责本班贯彻各种会议精神,每周五的安全培训学习。
4、班前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落实问题,详细安排。
5、如有特殊情况,即使下井。入井后,至少检查两个点,发现瓦检员,通风设施有问题,气体异常等及时向队、区汇报,并积极处理。
6、将班会要落实井下所有检查点(炮眼气体、风带、探头、风机运转、通风设施)情况问题。如遇强调落实的情况,当班必须安排、落实清楚。
7、当班瓦检员出现问题,必须做出处理意见汇报队里。队务会根据情节作出处理结果。收班时如遇井下有特殊情况和瓦检员反映情况,必须及时向队汇报。
8、要根据井下作业情况(电焊、试电缆、回风巷检查)安排好第二天人员,保证人数和检查点对应。
9、必须掌握本班人员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队反映。
10、每班必须认真填写好,工作日记,安全活动情况,井下存在问题。
第四条 通风区南山综合队瓦斯副队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通风区南山综合队瓦斯副队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通风区南山综合队瓦斯副队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南山综合队瓦检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通风区瓦检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通风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通风区瓦检工是井下瓦斯检查及瓦斯管理工作的执行人,具体负责井下瓦斯检查、记录、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三条 通风区瓦检工切实履行好9项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及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指示和决定。
2、按照瓦斯检查计划循环图表规定,认真检查责任区各地点的沼气、二氧化碳浓度和温度,填写图表及瓦斯检查牌。
3、参加班前班后会议,坚持班中、班后汇报,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执行交接箱闭锁和双人汇报制。
4、负责检查责任区通风系统、洒水系统、局扇、通风设施的执行情况,检查放炮制度的执行、火工品的管理、巷道失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调度进行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5、监督检查并指导责任区放炮员、接风筒工的工作。
6、负责在有害气体超限时,停止该地点的工作,查明原因,采取处理措施。同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
7、负责责任区发生局扇有计划、无计划停风时,撤出人员和瓦斯检查工作。负责恢复通风时的现场组织工作。
8、负责在矿井发生灾害时,协助责任区的施工队组班组长组织领导职工安全撤退或暂时避灾。
9、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
第四条 通风区瓦检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通风区瓦检工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通风区瓦检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南山综合队局部通风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通风区局部通风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通风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通风区局部通风工是井下局部通风工作的执行人,具体负责井下局部通风机的稳设、迁移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三条 通风区局部通风工切实履行好7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局部通风机装车前必须在地面试运转对其型号、完好、防爆性和及其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完好,满足供风要求,合格后方可装车下井;
二、局扇搬迁移动时,由电工切断电源,不准带电搬运;
三、局部通风机安装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局部通风机的工作原理。
2、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同煤集团公司矿井“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对局部通风和风机安装的有关规定。
3、熟悉局部通风机的安装要求。
四、局部通风机安装工应完成以下工作:局部通风机的搬运、安装、拆除工作;
五、将安装风机所用的导链、手钳、铅丝等工具携带齐全;
六、安装或拆除风机时应办理相关的停送电手续;
七、发放、回收的风筒、弯头要进行登记。
第四条 通风区局部通风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通风区局部通风工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通风区局部通风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南山综合队通风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通风区通风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通风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通风区通风工是井下通风设施构筑工作的执行人,具体负责井下通风设施的构筑、维护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三条 通风区通风工切实履行好14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施工前带班负责人必须先进入施工场所,了解情况并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如发现临皮、片帮等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只有确认无任何危险时,方可进行其它工作;
二、构筑易于积聚有害气体巷道(如独头巷、古塘)处的密闭时,必须由施工负责人首先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以及一氧化碳情况,只有在有毒有害气体不超限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其它工作;
三、密闭内外不得有导电物体(铁道、导线、吊挂的铁丝等)联通;
四、运料时需跨皮带、轨道时注意提前联系,通过风门等通风设施时,随手关门复位;
五、不准为减短运距而擅自从封闭古塘及巷道取运石头;
六、大工砌墙时,小工负责及时填心背缝;
七、构筑回采工作面密闭时,必须听从指挥按要求顺序封口;
八、构筑永久密闭或设施时以及在特殊区域构筑密闭时,必须按措施严格执行;
九、构筑密闭,必须挂线施工,靠帮处灰浆充填饱满严实。墙体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小于规定要求,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风声),墙体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角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四周要有不少于0.1m的裙边。
十、设施周边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支护措施;
十一、密闭内有水的设反水池或反水管,自燃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要设观测孔,措施孔,孔口封堵严密。密闭前无瓦斯积聚,要设栅栏,警示,说明牌版和检查箱(入、回风之间的挡风墙除外);
十二、构筑风门一组至少两道,能自动关闭,要装有闭锁装置。门框要包边沿口,有垫衬,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与门框接触严密。调节风窗的调节位置设在门墙上方,并能调节。风门能自动关闭,通车风门有报警讯号,或要装有闭锁装置;
十三、永久风桥用不燃性材料建筑,桥面平整不漏风(手触感觉不到漏风为准),风桥前后各5m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成流线型,坡度小于30度,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见实帮,实底,要填实,捣实。风桥上下不准设风门;
十四、临时设施设在顶、帮良好处,见硬顶、硬帮与煤岩体接实,设施周围5m内支护良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淤泥,设施四周接触严密。木板设施要鱼鳞搭接,表面要用灰、泥满抹或勾缝。临时密闭不漏风,密闭前要设栅栏,警示和检查牌。
第四条 通风区通风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通风区通风工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通风区通风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