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电气科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电气科科长全面负责井下安全供电及变电所管理工作。
在本单位开展“安全到岗”工作。对本单位副科级干部安全到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组织本单位所有岗位“安全到岗”培训工作
第三条 电气科科长切实履行好9项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全矿井下供电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2、负责全科的安全生产,是全科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全科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必须具有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水平,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安全生产。
4、严格认真按照自检计划和巡回检查图表、检查检修设备设施线路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一般电气事故,消灭重大电气事故,杜绝特大电气事故发生,保证设备安全、经济、可靠运行。
5、负责全科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设备台台完好,消灭失爆,保证全科达标率达到要求,各种规章制度、图纸资料、技术档案和记录齐全、整洁、符合标准化检查的要求。
6、组织全科职工开展好每周安全活动日,班前安全会,总结上月安全情况,布置下月安全工作,活动内容丰富且针对性强,同时安排检查全科车间、库房、峒室的防火、防雨、防冻工作。
7、掌握控制矿井的负荷,对全矿在负荷率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
8、加强管理合理控制使用电气设备材料配件、工具费用合理安排组织使用劳动力,提高工时利用率和劳动率。
9、组织员工进行技术岗位练兵活动,推广交流经验,创建学习型班组。
第四条 电气科科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电气科科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电气科科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电气科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电气科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电气科书记负责井下安全供电及变电所管理工作及电气科领导班子建设及党风廉政工作。
第三条电气科书记切实履行好7项安全工作职责。
1、在矿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抓好支部建设及党内目标管理。
3、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搞好一班人的团结。
4、抓好职工教育,搞好安全生产管理、材料管理和质量标准化工作。
5、检查指导共青团工作及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协助科长搞好本单位干部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6、深入现场调查了解职工思想,关心群众生活。
7、及时完成党委各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电气科书记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电气科书记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电气科书记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电气科综电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电气科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电气科综电副科长负责井下综采电气设备维修工作。
第三条 电气科书记切实履行好7项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试验等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实施;
2、组织、参与重大电气事故处理,故障排除和事故分析;
3、贯彻落实机电方面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电气设备日常管理工作;
4、组织分管范围内员工的安全业务学习。
5、对于较大工程施工要亲临现场亲自指挥确保施工的安全,对于较大的事故要积极处理严把安全关。
6、对于分管范围内的设备出现失爆、缺接地极等负直接责任。
7、协助科长做好分管范围内的电气管理工作及安全工作。
第四条 电气科综电副科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电气科副科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电气科副科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电气科定检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电气科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电气科定检副科长负责井下变电所电气设备的日常检修工作。
第三条 电气科书记切实履行好9项安全工作职责。
1、做好全矿井下供电网络的安全工作,对于存在较大隐患要向上级提建议提解决方案。
2、组织对矿井供电系统的检查与维修;
3、贯彻落实机电方面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电气设备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分管范围内各队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
5、坚持深入现场,发现违章作业要批评教育,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积极处理。
6、对于分管范围内的设备出现失爆、缺接地极等负直接责任。
7、要经常对分管范围内的图表检修进行检查落实,由于组织落实不力造成事故的负直接负责。
8、抓好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设备管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9、协助科长做好分管范围内的电气管理工作及安全工作。
第四条 电气科综电副科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电气科副科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电气科副科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电气科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电气科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电气科队长负责组织井下电气电气设备稳装、维修及电缆吊挂工作。
一、积极参加本单位开展的“安全到岗”工作。
二、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到岗”培训工作
第三条 电气科队长切实履行好8项安全工作职责。
1、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者,是队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队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法规。
3、协助科长、书记、副科长进行全科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组织、实施和落实。
4、负责主持本队日常事务,重点抓好本队的安全工作,组织贯彻科安全会议精神并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本队的安全宣传教育的监督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6、做好本队日常安全检查工作,针对存在的事故隐患问题,提出处理或改进意见,及时上报并组织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7、发生事故时,要协助科领导做好现场组织抢险,同时做好人员安全保障,事故后要认真追查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吸取事故经验教训。
8、采纳员工及班组长合理化建议,发动全队员工为队组建设共谋发展,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第四条 电气科队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电气科队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电气科队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电气科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电气科副队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电气科副队长负责变电所电气设备维护检修、缆线吊挂工作的执行。
第三条 电气科副队长切实履行好14项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上级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协助队长做好日常话修工作任务及其它各项生产任务,监督好任务实施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3、协助队长组织好本队班前会,对本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总结,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4、协助队长抓好本队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技术素质,确保安全生产。
5、有权制止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负责本队隐患的落实与整改。
6、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按章指挥,制止“三违”,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7、对生产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向队长汇报,并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8、负责对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工作。
9、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规定,严禁带电作业,按时组织检查维修各种电气设备。
10、严格检修质量,所检修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并做好检查记录。
11、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工作。必须符合防爆性能和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器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12、及时准备各设备所需的备件、材料为维护保养设备提供方便条件,同时要管好用好备件材料。
13、认真进行交接班,对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如实地向下班交待。
14、努力钻研技术掌握设备的性能,工作原理,技术数据,运行情况等。并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维修,会排除故障。管好、用好、修理好所负责的电器设备。
第四条 电气科副队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电气科副队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电气科副队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电气科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电气科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电气科班组长负责组织各工种完成安排的各项电气设备维护检修及稳装工作。
第三条 电气科班组长切实履行好12项安全工作职责。
1、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3、班组长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确认制度,落实安全到岗。
4、班组长组织员工开班前、收班会,并做好会议记录,认真填写岗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表。
5、带领当班员工按章作业,做好本班开工前和班中的安全检查,掌握本班工作面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组织处理,对重大隐患的发生,要直接指挥带领本班员工撤离险区到安全地点,并立即向跟班干部汇报,事故后要认真追查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吸取事故经验教训。。
6、熟悉电气作业的行业标准,如:电缆吊挂标准、电缆接线标准、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电气设备稳装规定等。
7、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及时完成单位下达的各项任务。
8、监督员工按规程工艺、工序、操作流程作业。
9、协助队长、副队长进行全科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组织、实施和落实。
10、负责主持分管班组的日常工作,抓好安全工作,组织贯彻科安全会议精神并检查执行情况。
11、负责分管班组的安全宣传教育的监督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技术素质,确保安全生产。
12、做好分管班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针对存在的事故隐患问题,提出处理或改进意见,及时上报并组织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第四条 电气科班组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电气科班组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电气科班组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电气科变(配)电工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电气科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电气科变(配)电工负责井下变电所安全运行及停送电工作。
第三条 电气科变(配)电工切实履行好8项安全工作职责。
1、变(配)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遵守劳动纪律,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等硐室管理制度。
2、熟悉变电所内供电系统设备名称、型号、构造、主要性能、操作方法及用途,做到停送电安全、及时。
3、应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悉变电所的有关规定及标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4、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工作。
5、班中对变电所内电气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每两小时一次,并有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6、打扫所内卫生,保持设备清洁无灰尘,保管好图纸,资料,做好各项记录。
7、不得酒后上岗,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应精力集中,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变电所内休息打闹,更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8、对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
第四条 电气科变(配)电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电气科变(配)电工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电气科变(配)电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电气科井下安装电工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电气科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电气科井下安装电工负责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工作。
第三条 电气科井下安装电工切实履行好9项安全工作职责。
1、井下安装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2、井下安装电工必须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电气设备防爆标准(GB3836)》中的有关规定。
3、井下安装电工必须认真遵守执行《井下一般电气操作》有关规定。
4、具备电工基础知识,了解所安装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牲征、工作原理、设备电气系统力和矿井配电线路情况。
5、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6、井下安装电工必须应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8、切实按照安装质量标准、安装工艺要求和施工程序进行施工。
9、施工现场严格执行要害制度。爱护设备,确保零部件齐全无损。
第四条 电气科井下安装电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电气科井下安装电工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电气科井下安装电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电气科井下电钳工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电气科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电气科电钳工负责井下电钳作业工作。
第三条 电气科井下电钳工切实履行好7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电钳工必须经过专业化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学徒工不得独立进行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
二、要熟悉和了解《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掌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标准》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严格执行煤矿各项规程、规定及管理制度。
三、必须熟悉所维护、检修机电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以及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会进行现场电气设备的操作及故障的处理,能胜任本职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的电气设备日常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杜绝电气失爆。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如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并专人看管,否则不得作业。
五、要认真执行和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禁酒后入井,班中不得从事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坚守岗位,随叫随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六、负责业务范围内电缆的规范吊挂工作。
七、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任何人不得擅自停送电。
第四条 电气科井下电钳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电气科井下电钳工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电气科井下电钳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电气科综采维修电工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电气科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电气科综采维修电工负责综采电气设备维修工作。
第三条 电气科综采维修电工切实履行好15项安全工作职责。
1、对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完好、维护、保养和检修负有直接责任。
2、高中及其以上学历,初级工及其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经过特殊工种培训并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3、熟悉所管辖范围内供电系统,掌握电气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完好标准。
4、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联系,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上好闭锁螺栓并设专人看管,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能有权取下牌子送电。
5、对井下电气设备要做到“三无、四有”。
6、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及电线。
7、电气设备断电后必须经过验电,放电后方可工作(放电时周围环境瓦斯浓度必须在0.8%以下)。故障排除完毕后,必须进行全面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8、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靴,或站在绝缘台上,127伏电器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件,应有良好的绝缘性能。
9、对使用中的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月进行一次检查,防爆面不得有漆或锈蚀,并经常保持防爆面上有适量的防锈油脂。
10、对配电系统的断电器保护应随负荷的变动及时调整整定值,确保过载、短路、漏电动作可靠,不得随意更改保护系统的整定值。
11、应保持所有供电系统中的设备保护装置灵活可靠,任何一种失灵的保护装置,都不得投入运行。
12、每台电气设备均应挂好设备标志牌,牌上注明该设备的名称、型号、电压等级、电流、用途以及包机人等。
13、移动变电站、高压接线盒、开关列车必须装配有接地线,设备移动后应及时装配好,接地线不得随意甩掉。
14、电缆必须吊挂整齐,电缆上方不得有淋水,电缆吊挂点之间的距离不大于3米,严禁用铁丝吊挂。
15、各电气设备均有检修、防爆检查和运行记录。
第四条 电气科综采维修电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电气科综采维修电工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电气科综采维修电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