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工会主席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工会主席在矿党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工会工作并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职责。
第三条工会主席切实履行好13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坚持贯彻执行矿党政和上级工会的指示和精神,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生动活泼地开展好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保护员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全面掌握生产、宣教、组织、劳保、女工、财务等部门工作情况,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搞好全矿性的和各专业方面的劳动竞赛,鼓励和表彰劳动模范,树立矿山标兵,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生产积极性;
四、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会议,对重大安技措项目、安技措经费执行、安技措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讨论审议;
五、组织工会参与安全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协助行政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六、组织工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思想认识和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及防护能力;
七、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搞好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福利事业,总结推广基层工会的先进经验;
八、努力为员工解决工作、生活中实际存在的问题,把工会办成真正的工人协会;
九、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正确掌握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对物资的采购、保管、入帐、发放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同时搞好员工疗养、困难补助、煤矿矽肺普查等工作;
十、贯彻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制度,监督领导干部带班入井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四条工会主席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工会主席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工会主席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