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防灭火队队长是通风区防灭火队日常防灭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矿井下防灭火工作。
第三条 通风区防灭火队队长切实履行好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各种上级管理规定、制度、理念和意识以及文件精神要求。
3、积极参加矿及区相关会议。
5、负责搞好防灭火队的安全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工作,组织防灭火队人员参加各类安全技术培训
6、负责全面掌握束管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对束管管路系统的隐患、故障和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7、负责解决防灭火队存在的问题,保证束管监测设备的正常工作。
8、负责气体化验室的工作,保证化验数据在采集信息及打印时准确无误
9、负责监测系统瓦斯化验工作,对系统事故的汇报、安排、处理过程,审批各种报表是否符合要求
10、负责组织束管监测系统的标准化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11、组织防灭火队日常检查安装、维护、使用工作,确保化验数据准确。
12、负责束管监测系统方面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 通风区防灭火队队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通风区防灭火队队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通风区防灭火队队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