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通风区抽放队书记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通风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通风区抽放队书记是抽放队日常管理工作及队党务工作的责任人,管理及抽放泵站运行工作的执行人,具体配合抽放队长开展日常抽放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三条 通风区抽放队书记切实履行好7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负责主持抽放队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区党支部及矿党总支的决议、指示;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区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五、队长有事或外出时,受队长委托主持全队行政工作,并负责抓好所分管的行政工作。
第四条 通风区抽放队书记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通风区抽放队书记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通风区抽放队书记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上一篇:抽放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下一篇:抽放队抽放工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