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通风区南山综合队书记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通风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通风区南山综合队书记是南山井日常瓦斯管理及党政工作的执行人,负责配合队长开展南山井通风瓦斯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三条 通风区南山综合队书记切实履行好10项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南山区域通风系统工程的构筑、维护以及通风设施、局部通风工程的施工和日常管理。使通风设施、系统和风筒吊挂维护质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认真搞好瓦斯管理工作。
2、准确掌握通风系统情况,增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按照图纸设计施工,并达到安全质量标准。
3、配合风量观测并配合及时调节风量,使各配风、用风点风量不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格控制生产队组的多头作业和无风作业。
4、要熟悉掌握井下通风系统、通风管理、通风工程,瓦斯气体的变化情况,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必须汇报区领导。
5、负责构筑各种密闭墙时,不得随意留有盲区或无风微风区,并明确封闭构筑顺序及注意事项。
6、要清楚地掌握全井各生产队组工程进度及衔接,搞好日常管理。并负责通风工程施工过程及施工地点的安全工作。
7、必须熟悉掌握各种仪器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定及要求,确保正常安全运行。
8、要深入实际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否则必须及时地汇报分管区长或区长。
9、要积极参加矿、区各种活动和会议,经常性的对员工请技术员给以培训学习,提高整体队伍的业务素质。
10、负责协助组织、贯彻执行与通风相关的各项规程、措施制度和质量标准。落实组织好日常检查管理工作和员工的年度培训工作。
第四条 通风区南山综合队书记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通风区南山综合队书记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通风区南山综合队书记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