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电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矿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电工,全面负责机电安全工作。
第三条 电工切实履行好8项安全工作职责。
1、熟悉所使用的机电设备规格、型号及性能,掌握保养、维修技术。
2、开工前对本岗位进行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3、开工前,对本岗位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发现有害因素,要及时向班组长进行风险告知对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严格按管控措施进行管控对本岗位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
4、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处理。
5、为水泵电器设备,必须防爆,检修工必须每旬对所有电器设备进行一次防爆检查。
6、检修电器时,必须停电,不得带电检修和搬迁电器设备。
7、保证设备完好无失爆,摆放整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说明牌,责任牌、完好牌和电缆说明牌按标准填写清楚,挂齐挂全。定期擦扫设备和电缆上的灰尘,保证清洁卫生。
8、按规定定期对使用的机电设备进行切换和闭锁的实验,保证切换和闭锁功能的灵敏可靠,并及时填写台帐记录。
第四条防尘区电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防尘区电工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防尘区电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