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电焊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矿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电焊工,负责管路配件的加工工作。
第三条 电焊工切实履行好7项安全工作职责。
1、熟悉所用材料设备配件的规格型号、性能。
2、工作前对本岗位进行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3、工作前对本岗位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发现有害因素,要及时向班组长进行风险告知对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严格按管控措施进行管控对本岗位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
4、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处理。
5、负责加工件、修理工作范围内的割制,焊接工作。
6、爱护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及附属工具设施,并按规定妥善保护,及时维护保养清洁整齐。
7、做好防火工作。
第四条防尘区电焊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防尘区电焊工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防尘区电焊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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