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机电科设备组组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机电科设备组组长负责机电科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机电科设备组组长切实履行好八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在科领导的带领下,负责全矿的机电设备的调运、采购工作。
二、负责全矿设备供应和资金财务年度,季度计划的编制。
三、负责全矿机电设备动态,组织内部平衡,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四、根据生产建设的需求,掌握储备库存量、资金占有量、物质定额、限额管理,并负责搞好节约挖潜、综合利用和修旧利废工作。
五、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要确保生产,在生产中设备发生问题,组织力量及时排除解决。
六、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定时组织开展各种培训学习班,认证组织好每周的学习安全知识,完成各种培训计划和任务,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七、考核全队职工的出勤,业务知识和工作成绩,并按规定给予奖罚。
八、加强对全队职工遵守操作规程的教育,严格劳动纪律,定期组织安全活动,实现文明生产。
第四条 机电科设备组组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机电科设备组组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机电科设备组组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