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安监站综合组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安监站综合组人员是安监站综合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安监站综合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
第三条安监站综合组切实履行好8项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学习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熟练掌握各岗位操作规程,严格按“三大规程”进行监管, 秉公办事,一视同仁,不循私舞弊。
2、全组工作人员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强烈的责任感,对工作认真负责;工作细心耐心,及时准确,力求不出差错,不出失误。
3、积极参加各类安全培训,认真学习煤矿“三大规程”,不断提高岗位业务水平。
5、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工作,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要立即出面说服制止,并及时请示汇报,主动发挥安监人员的作用,坚决抵制“三违”现象的发生。
6、坚持安全业务学习,熟悉规程,掌握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监督监察。严反“三违”,狠抓“三违”,积极宣传遵章守纪光荣,违章违纪可耻的煤矿安全生产理念。
7、遵守纪律,执行制度,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
8、积极开展安全到岗建设,并督促整改。
第四条 综合组人员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综合组人员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综合组人员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