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地质技术员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地质技术员负责地质科地质工作。
第三条地质技术员切实履行好13项安全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副立井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熟练掌握大型设备性能,严格按“三大规程”指挥生产。
2、落实“安全到岗”,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素质,规范员工行为,控制零敲碎打事故。
3、领导员工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规定,认真解决安全问题,发生事故要认真追查。
4、坚持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定期学习煤矿“三大规程”,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避灾救灾能力。
5、参与审核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认真贯彻,严格执行。
6、不断学习新技术、新经验、新材料、新设备,用现代科技手段,确保防治水工程技术的合理性、先进性和可靠性。
7、收集、分析、整理矿井的地质资料,搞好地质资料的观测积累,认真做好月度地质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提前对采掘工作面遇断层下发通知单。
8、按时编制和提交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采后总结,编制生产补充勘探、地质勘探设计工程。
9、及时向设计部门和领导提供地质资料,及时上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技术资料、报表,及时向分管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
10、积极参加所辖区的各项检查,建立好所辖区队的图纸资料档案,图纸资料必须齐全。
11、合理调整劳动组织,充分利用工时,完成矿下达的生产任务。
12、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13、及时向分管副科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第四条地质技术员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地质技术员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地质技术员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