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地质科科员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科员负责地质科资料、培训学习工作。
第三条科员切实履行好14项安全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副立井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熟练掌握大型设备性能,严格按“三大规程”指挥生产。
2、落实“安全到岗”,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素质,规范员工行为,控制零敲碎打事故。
3、领导员工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规定,认真解决安全问题,发生事故要认真追查。
4、坚持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定期学习煤矿“三大规程”,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避灾救灾能力。
5、参与审核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认真贯彻,严格执行。
6、不断学习新技术、新经验、新材料、新设备,用现代科技手段,确保防治水工程技术的合理性、先进性和可靠性。
7、严格遵守《煤矿测量规程》相关规定。在技术员的指导下,精心测量,对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测量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责,是测量工作的直接责任者。
8、严格执行复测复算和检查制度,按规程要求搞好测量工作
9、各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协助设计人员认真审查施工设计,发现错误及时联系解决。
10、接到开工通知单后,协助技术员和组长做好实测及资料的准备工作,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然后方可标定开工。
11、积极参加所辖区的各项检查,建立好所辖区队的图纸资料档案,图纸资料必须齐全。
12、合理调整劳动组织,充分利用工时,完成矿下达的生产任务。
13、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14、及时向分管副科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
第四条地质科科员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地质科科员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地质科科员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