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电气科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电气科井下安装电工负责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工作。
第三条 电气科井下安装电工切实履行好9项安全工作职责。
1、井下安装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2、井下安装电工必须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电气设备防爆标准(GB3836)》中的有关规定。
3、井下安装电工必须认真遵守执行《井下一般电气操作》有关规定。
4、具备电工基础知识,了解所安装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牲征、工作原理、设备电气系统力和矿井配电线路情况。
5、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6、井下安装电工必须应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8、切实按照安装质量标准、安装工艺要求和施工程序进行施工。
9、施工现场严格执行要害制度。爱护设备,确保零部件齐全无损。
第四条 电气科井下安装电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电气科井下安装电工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电气科井下安装电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上一篇:电气科变(配)电工岗位责任制
下一篇:电气科井下电钳工岗位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