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调度室工、掘副主任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工、掘副主任是调度室工、掘范围内工作的责任人,全面负责调度室工、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掘副主任切实履行好 7 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协助主任分管开拓、掘进调度工作,配合工、掘副矿长做好各项工作。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完成担负的任务。
二、掌握本矿进尺的年、季、月开拓进尺计划落实情况,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队组的衔接工作。
三、掌握生产完成情况和生产动态,协调生产单位和辅助部门关系,积极搞好综合平衡,组织均衡生产,协助有关领导抓好安全生产;
四、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向有关领导提供情况和意见,保证各类进尺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熟知本矿的开拓部署、采掘接替,采区接续,采掘的比例关系,以保证矿井的综合生产能力。
六、参加开拓,掘进生产作业会议,并了解和掌握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七、完成主任及矿领导交与的其它任务。
第四条调度室工、掘副主任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调度室工、掘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第五条《调度室工、掘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