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财务科科员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财务科科员是财务科日常材料管理工作的执行人,负责财务科材料日常核算工作。
第三条财务科科员(材料组)切实履行好5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熟悉和掌握有关财务会计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单位的材料核算与管理办法;
二、确定合理的材料存货定额,掌握材料的动态;
三、搞好材料的日常核算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做好材料的稽核工作;
五、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 按照上及有关固定资产核算办法,对有偿、无偿拨入、基建转入、维简购入以及无偿调出等情况及时作转帐处理,正确反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第四条 财务科科员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财务科科员(材料组)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财务科科员(材料组)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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