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晋华宫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监督机制,促使党员、干部提高自身修养和拒腐能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相关规定,按照集团公司纪委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纪委受矿党政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是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负责协调、处理职责范围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有关问题,查处违纪案件。
第三条 纪委副书记切实履行好13项监督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集团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协助矿纪委书记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工作;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传达、贯彻上级纪委和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决定,服从集体领导,参与集体决策,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对全矿领导干部遵守党纪政纪情况、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协调、处理职责范围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有关问题。
五、负责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日常全面工作,熟悉纪委日常工作流程,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制订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有关文件、实施方案、工作总结、报告及其他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并对有关统计报表的报送进行监督 ;
六、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监督,对其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分工任务、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进行监督,同时要将干部、员工的廉政教育,参与对党员、干部的考核评议工作进行监督;
七、接待和受理党员、群众对违反党纪政规方面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建议和反映等,依纪依规组织调查核实党员、领导人员违反党纪政规的案件,并按程序和管理权限报批处理意见。
八、接待和处理员工群众来信来访以及申诉、检举和控告,参与纪检监察案件调查工作,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时要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九、围绕全矿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监察工作,组织各类专项检查工作,对重点难点关键项目进行选题立项和组织实施效能监察。
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党风党纪和廉政法规教育、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十一、针对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提出建议,并下达监察建议书,协助矿领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十二、纪检监察人员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党风党纪和廉政法规教育、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对各单位及领导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察工作;要不断深入基层,了解党风廉政情况,及时记录相关内容,写好调查研究分析;
十三、负责完成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处和矿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 纪委副书记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纪委副书记责任清单》。
第五条 《纪委副书记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