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矿办机要秘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矿办机要秘书主要负责机要文件和普通外来公文的收回、保管、归档,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对机要文件和电报进行清缴、退回、或销毁工作。
第三条 矿办秘书要切实履行好六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负责上级党政机关及其他单位外来公文、电报、信函、传真等各类文件资料的签收、登记,根据办公室负责人签批意见,呈送矿领导阅批。
二、负责机要文件和普通外来公文的收回、保管、归档,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对机要文件和电报进行清缴、退回、或销毁工作。
三、做好机要电话记录,及时向办公室负责人汇报、请示,按要求办理。
四、协助办公室负责人,做好机要安全保密工作。
五、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和规定,做好文件密级划分,负责行政领导保密手册的收档等工作。
六、负责管理单位公章,保证公章的正常使用和绝对安全。
第三条 矿办机要秘书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矿办机要秘书安全责任清单》。
第四条 《矿办机要秘书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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