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科考勤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工资科考勤员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水泵队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矿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工资科考勤员负责分管单位的职工出勤情况。
第三条工资科考勤员切实履行好6项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矿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法律、法规的各项条款,做到依法办事。
2、 认真掌握所负责单位的在册人数、出勤、缺勤情况,各种报表数据准确并及时填报,不得延误。
3、必须将所分管单位的职工出勤情况和其它有薪假工数、缺勤情况逐日登台账,不得拖延长时间不登账或由他人代替。同时严格按照矿有关规定考勤,不得弄虚作假。
4、做到经常深入分管区队了解队组出勤情况,检查队组是否按规定考勤,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同时要向单位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
5、严格执行各种假期审批程序,并按照各种假期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违反规定假期时间,审批程序不全的不接收假条。
6、各类考勤资料妥善保管,每月整理后交分管科长审核,按年交回科保存,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
第四条工资科考勤员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工资科考勤员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工资科考勤员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