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工资科定额员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水泵队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矿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工资科定额员负责我矿定额工作。
第三条工资科定额员切实履行好7项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矿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法律、法规的各项条款,做到依法办事。
2、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劳动定额、定员标准,负责各计件区队劳动定额制定,劳动定员编制,并根据作业现场变化及时调整、修改定额标准,不断提高定额、定员管理水平。
3、每月参加区队产品量、质量验收记录工作,按照工程质量标准验收计量,严把安全质量关。
4、参与矿组织的有关安全检查、综合质量验收和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5、做好各项定额工作,经常深入区队工作现场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协助区队采用先进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提高劳动生产率。
6、做好月终工资结算工作。负责编制没有统一定额工种的补充定额和临时定额,并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7、做好各类资料、记录的留存工作,并妥善保管。
第四条工资科定额员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工资科定额员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工资科定额员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