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煤质科采样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煤质科采样工负责及时按国标规定取样。
第三条 煤质科采样工切实履行好10项安全工作职责。
2、积极参加科室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3、采样要及时准确,严格按国标要求进行采取,不得漏采或少采煤样,保证煤样的代表性。
4、采取时要认真填写采样记录表。
5、采样所使用的工具要妥善保管,认真交接,如发现破损要及时更换或修补。
6、要始终保持放样室干净整洁。
7、采样人员要熟悉和掌握采样技术,了解所用设备的性能,持证上岗。
8、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操作,并认真执行集团公司煤质中心的有关规定。
9、、装车后要及时的按国标规定取样,做到车号对、部位准、品种清、重量对。同时做好监督检查运销站装车队清扫车底工作。
10、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严守工作岗位。
第四条 煤质科采样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煤质科采样工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煤质科采样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上一篇:煤质科办事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下一篇:煤质科制样工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