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宣传部电视采编播干事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宣传部电视采编播干事是全矿电视宣传的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电视宣传工作任务。
第三条 宣传部电视采编播干事切实履行好 6项工作职责。
一、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电视节目采集、编辑工作,确保不出现宣传导向失误及文字性错误和画面错误。
二、负责采集全矿各类新闻事件或新闻题材并编辑电视节目。
三、负责采写电视台对内对外宣传报道稿件,并对外报送,要紧密联系实际完成有深度、有血有肉的电视新闻报道工作。
四、爱护电视台设备,并做到经常维护和保养。
五、负责制作各类专题节目,确保电视各栏目按期制作和节目质量。
六、做好本办公室、播音室、机房的卫生、防火、防盗工作。
第四条宣传部电视采编播干事安全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宣传部电视采编播干事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宣传部电视采编播干事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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