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组织部组织员落实岗位责任,加强对组织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组织工作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组织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组织部组织员是党员管理工作责任人,全面负责党员管理工作。
第三条组织部组织员切实履行好7项责任工作职责。
1、协助组织部长办理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2、负责全矿党员党费的收缴工作,党员的党籍管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接待、办理外调工作;
3、负责新发展党员的考察工作;
4、负责党员资料的整理工作;
5、负责党员数据库的管理更新工作;
6、负责定期开展党员培训学习工作
7、完成组织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组织部组织员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组织部组织员责任清单》。
第五条《组织部组织员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组织部岗位责任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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