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环保科技术员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三条环保科技术员切实履行好7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在总工程师及科长的领导下,搞好全矿环保技术工作。
二、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加强政治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掌握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熟悉国家有关环保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熟悉全矿的污染源及其环保设施,及时了解排污状况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尽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四、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环保知识培训教育与宣传工作,大力开展技术革新与合理化建议活动。
五、做好环境统计报表、排污申报登记工作。
六、编制环境突发预案及工程治理方案的制定。
七、严格遵守矿党政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矿党政及科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环保科技术员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环保科技术员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环保科技术员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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