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综采队经营副队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综采队经营副队长全面负责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回收复用,材料配件的消耗使用,对本队经营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综采队经营副队长切实履行好12项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队所领用材料、小型设备、配件的质量监督,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二、组织好事故处理的材料供应及后勤保障工作。
三、监督检查作业人员的“三大规程”执行情况,查处“三违”现象,落实《煤矿职工安全手册》相关内容。
四、按时参加矿、队安全生产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五、下井带班期间,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带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六、协助做好本队的包保班组建设工作,对“一班三检”、“三违”教育处罚和班前会等各种制度的日常贯彻落实情况,提高班组建设管理水平。
七、抓好全队成本核算,合理安排人员、工时合理利用、降低材料消耗、增产节约和修旧利废等方法条例实行定额管理。
八、负责建立、健全有关财务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财务系统是否遵守财经制度、现金保管,财务档案的防火、防盗等专业性检查和业务保安工作。
九、负责本队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材料使用工作,合理使用安全措施资金,从物力、财力、人力方面优先保证安全需要。
十、对班组的材料消费,费用指标的分解,考核和现场使用监督管理负主要责任。
十一、发生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协助队长组织抢救,并积极组织安全抢险所需物资。
十二、对全队月度计划材料分析报告,对班组消费分析领导工作,负责检查分管内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四条综采队经营副队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综采队经营副队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综采队经营副队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