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掘区设备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机掘区设备员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掘进工作面支护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设备员在区队地面管理中起着联系机电设备配件,领取、回收各类机电设备的重任,因此设备员必须了解生产现场情况,了解巷道掘进设备各种参数,确保领用设备满足符合使用要求。
第三条设备员切实履行好9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每日7:30前必须到单位签到,听从分管领导的任务安排,不迟到不早退。
二、设备领用必须建档设卡,每台设备记录领用时间,使用地点等信息。
三、领用设备前要和机电区长、机电技术人员认真核实设备的规格尺寸、型号、功率等特征参数,不确定的不得领取。
四、领用设备、缆线需要装车运输时,必须提前与车队联系吊车,料车等车辆,不得因为车辆问题影响生产。
五、装、卸物料时,人工抬扛不动的必须由专人使用天车吊装,不得随意操作起重设备,以防操作不当伤人。
六、备品、备件物料领回后该下井的必须下井存放,井下暂时不需要不得在库房长期闲置,超过3个月以上必须及时交回机电科。
七、从井下出上来的损坏设备要及时交回设备库,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要消帐。
八、按照生产作业计划,认真做好月度的设备领用计划,按计划领用。
九、领用设备的过程中,必须对设备采取防护措施,不得损坏设备。
第四条机掘区设备员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机掘区设备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第五条《机掘区设备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