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工掘区安全副区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安全副区长是本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全区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掘区安全副区长切实履行好14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在区长领导下负责全区的安全岗位工作,严格执行本区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
二、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技术规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三大规程”,认真按作业规程组织施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按时参加矿召开的安全隐患相关会议,并认真传达相关内容。
四、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组织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
五、协助区长书记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贯彻落实,坚持每周的生产分析会和班前安全讲话。
七、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八、检查各队组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周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九、调查隐患事故源头,负责组织本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生产。
十、发生事故后,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报告矿有关部门。事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十一、主抓安全的同时,积极组织矿及区交办的其他任务,做好正常生产及事故处理工作。
十二、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执行落实情况跟班盯防、动态监管,坚决防止安全预控措施失效而引发事故。
十三、如现场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变化等事项,要立即停工,组织现场安全会诊,根据论证结论,及时补充完善下一步安全预控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并由施工单位留有记录。
十四、上岗期间负责班前交接班前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岗位、班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第四条工掘区安全副区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工掘区安全副区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工掘区安全副区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