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皮带队队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皮带队队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所承担的任务的全过程负全面安全管理责任。
第三条皮带队队长切实履行好12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及上级安全法规、规定等。认真贯彻落实煤矿三大规程及各项安全措施。
二、每天早晨组织召开全队队务会及全队干部晨会,部署全天安全生产的工作量、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的传达和宣讲。
三、每个月不低于16天矿规定的跟班上岗天数,在跟班上岗期间严格遵守矿关于跟班上岗干部的一切规定。
四、对全队的经营回收工作作全面的把控,定期召开全队经营会,研究经营方面相关的创新工作及具体部署,对领回来及回收的物料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把控。
五、在遇到急难险阻任务及节假日等保证安全生产等特殊时期,严格遵照调度室指示,全天24小时值守。
六、当井下有突发情况时,必须第一时间深入井下,带领相关技术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下井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安全生产问题。
七、积极推动全队技术创新和经营方面的创新工作,定期对陈旧和过时的生产工艺进行审查和淘汰,保持劳动效率的高速性和生产方式的先进性。
八、努力贯彻学习矿党政关于政治思想教育方面的相关文件和规定,紧跟党的脚步,并做好每日的工作记录和党务方面的学习记录和心得体会。
九、积极参加矿安排的培训工作,对理论上的知识进行夯实和提高,完成培训科下达的相关培训学习任务。
十、 定期组织对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召开安全会议,研究、分析、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十一、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其安全情况,及时安排、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并根据现场情况,坚持班前安全讲话。
十二、关注和关心员工的生活和上班情绪等情况,对员工中出现的“二十一种”不放心人进行全面的谈话疏导和处理。
第四条皮带队队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皮带队队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皮带队队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