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皮带队副队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皮带队副队长负责皮带队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皮带队副队长切实履行好9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守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绝对不生产,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队长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各级安全制度和员工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考核工作。
二、落实“安全到岗”,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素质,规范员工行为,控制零敲碎打事故。
三、负责组织日常的安全生产和全队安全管理工作。协助队长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各级安全制度和员工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考核工作。
四、必须做到与工人同上同下,及时排除隐患,靠前指挥,严格按规程措施及质量标准作业。
五、负责当班现场安全管理和操作标准的落实工作,并及时向队长反馈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处理结果,执行手拉手交接班制度。
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守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绝对不生产。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七、分析作业地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和排除井下所有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三违”及时制止,发生事故时,做好事故抢救工作,并积极配合安监部门追查处理;并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八、随时掌握本队管理皮带巷的安全质量及所有设备的完好情况。
九、劳动组织:努力提高生产效率,控制材料配件消耗,降低生产成本;配合正职工作,充分利用工时,完成矿下达的生产任务;要求员工执行“入井、升井规范”和“员工井下行为规范”。
第四条皮带队副队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皮带队副队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皮带队副队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