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南山区检修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南山区检修工负责维修好个人负责的设备。认真及时填写设备检修和钢丝绳检查记录。
第三条南山区检修工切实履行好8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检修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熟悉所维护设备的性能构造,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负责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保持设备和附属安全设施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三、按定检图表巡回检查设备各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时检查钢丝绳和连接装置确保安全运转。
四、根据“包机制”的分工,维修好个人负责的设备。认真及时填写设备检修和钢丝绳检查记录。
六、根据日常检修情况,充分准备好所需的材料、配件等;替下来的零配件有修复价值的应妥善保存,废旧材配件及时处理,保证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七、下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上级并交待清楚。
八、保管好日常使用的检修工具,不得出现丢失、损坏现象。
第四条南山区检修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南山区检修工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南山区检修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