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南山区绞车司机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南山区绞车司机是绞车运输时绞车管理责任人,负责绞车运输的使用及检查工作。
第三条南山区绞车司机切实履行好9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绞车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三、绞车司机必须了解本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牵引能力及完好标准等,并会一般性对绞车进行检查、维修、润滑保养及故障处理。
四、必须了解提升绞车运行轨道的基本情况,如斜长、坡度、变坡地段、轨道及道岔状况、安全设施配置、信号联系方法、牵引长度规定牵引车数等。
五、必须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更不准人员蹬钩。
六、绞车在运行时,应时刻注意滚筒、电动机的声音。发现问题,及时停车并汇报,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七、信号不明不准开车,中途停车不得松闸,下行车时要给电运行,车在运行中不准离开绞车。
八、负责监督对绞车的定期保养和检查,提高和巩固设备完好率。积极参加绞车的检修工作,提高维护绞车的技术水平。
九、负责就近管理要使绞车周围环境无杂物、无积水和积尘,信号齐全有效, 对设备和牌板进行看管。
第四条南山区绞车司机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南山区绞车司机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南山区绞车司机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