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南山区轨道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南山区轨道工负责运输轨道的修理工作。
第三条南山区轨道工切实履行好7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熟悉各种规格的轨道,道岔型号,使用条件及维护标准等基本知识。
二、坚持持证上岗,当班汇报清楚盘区轨道、道岔情况。
三、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轨道、道岔、轨道绝缘的维护,更换调整工作。
四、盘区和斜井内的轨道、道岔做到定期检查,定期维修。
五、对设置的防跑车装置应做到经常检查,定期维修,以保证其动作灵活可靠。
六、在容易落道的轨道处除加强维护外,还应加设矿车上道器。
七、负责定期对地滚注油,保持转动灵活,经常清除地滚四周的杂物和污泥。
第四条南山区轨道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南山区轨道工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南山区轨道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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